兩男子因有償刪帖被人舉報,結果竟涉嫌違法犯罪!近日,隨著上訴期的過去,海安市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非法經營案,判決被告人王某、張某犯非法經營罪,被告人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五千元;被告人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2019年3月至2020年7月間,王某在互聯網上發布有償刪除負面帖子的廣告招攬顧客,通過聯系李某等人,商定給予相應的費用后即幫助客戶刪除帖子,獲取相關報酬。經統計,王某先后22次收取全國多地客戶的刪帖費用,合計人民幣153440元,違法所得至少人民幣65000元。

2020年7月至11月間,張某為牟取利益,以同樣的方式在互聯網上發布有償刪帖的廣告招攬客戶,并與王某等人商定收取客戶費用,再由張某通過微信尋找他人幫助刪除帖子。經統計,張某采取上述手段,直接或間接收取刪帖費用合計人民幣109193元,違法所得至少人民幣30000元。

2020年7月底,群眾報案致案發。王某、張某到案后均如實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實。案發后,張某退出違法所得人民幣3萬元。

海安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張某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告人王某、張某犯罪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均可從輕處罰。被告人王某、張某認罪認罰,依法均可以從寬處理。二人庭審中認罪態度較好,均可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張某退出違法所得,可酌情從輕處罰。綜合考量被告人張某的犯罪情節、悔罪表現及監管條件,對其可適用緩刑。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