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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申請人楊某經洪澤法院調解,被執行人王某某替案外人王某伍擔保借款9000余元,并約定分期每月償還1000元。但在還了7700元后,被執行人王某某便無故失聯,剩余2000多元一直拖欠。申請人楊某是居住于洪澤區某政府安置小區的低保戶,現因生病急需用錢,無奈之下,申請人于2021年9月7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于9月15日分到執行局承辦人黃海南團隊手中。黃海南想到第二天全市法院要開展執行“秋獵”行動,于是便立即聯系申請人了解案件詳情,多方打聽到被執行人可能住在洪澤某小區兒子家中。

9月16日凌晨5時許,黃海南團隊驅車趕往洪澤某小區被執行人兒子家中,但無奈被執行人不在此居住,黃海南團隊沒有放棄,繼續通過卷宗仔細查閱,發現被執行人的執行通知書寄到了東雙溝宋莊某處,并且顯示是本人簽收,該團隊掉轉車頭,立即前往東雙溝。在村民們的幫助下,法院干警在被執行人承包種植的蔬菜大棚前成功找到被執行人。圍觀村民表示,沒想到在村民心中條件頗好的王老板竟連2000元也會賴著不給。原來該被執行人在東雙溝擁有28座蔬菜大棚,種植各種時令蔬菜,并且每天都向城區幾家酒店供應蔬菜和豬肉,是當地小有名氣的養殖大戶。

執行干警現場對被執行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讓其立刻還清欠款。被執行人王某某深感慚愧,當場掏出手機,立即將全部執行款用微信掃碼的方式直接償還給了申請人。申請人非常高興,感慨道:“感謝法院,感謝法官,這筆錢雖然不多,但是我沒想到洪澤法院執行局的辦案速度會這么快,才立案十來天,我的案件就順利了結了,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