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明”反被聰明誤,惡意規避執行被頂格罰款十萬
作者: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 徐文杰 艾家靜 發布時間:2019-07-25 瀏覽次數:658
“原以為可以糊弄過去,沒想到法院動真格的了?!弊鳛楸粓绦腥舜笕A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近日,小王(均為化名)向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繳納了10萬元罰款,并表示愿意“賣房籌款”,積極配合執行。
據悉,這也是該院首次對惡意規避執行的個人作出最高額罰款。
在申請執行人某公司與被執行人大華公司居間合同糾紛一案中,因后者不履行已生效判決書,虎丘法院于2016年9月立案執行,案件標的100余萬元。執行過程中,大華公司為保住名下房屋資產,勾結與其關聯的案外人小華公司,商定由后者商定提起執行異議程序,要求確認房屋為小華公司所有,一審被依法駁回后提起上訴,最終被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提起執行異議的小華公司,其股東和法人分別為老王、大王,就是小王的祖父與父親?!睋修k人介紹,大華公司與小華公司之間通過更換公司名稱,由前者冒充房屋所有權人對涉案房屋進行占有、使用、收益、處分,這種弄虛作假的行為持續多年,而在大華公司及其股東對外產生近2000萬元債務后,兩公司又聯合起來申請確認房屋實際屬于小華公司所有,對這種濫用執行異議程序,意圖鉆法律空子,從而轉移財產、規避執行的行為應予否定。
目前,本案已恢復執行?!俺税竿?,大華公司還涉及其他兩個執行案件,案件標的也比較大?!睋榻B,為切實維護司法權威,嚴厲打擊被執行人與案外人惡意串通以規避執行的違法行為,虎丘法院于2019年7月15日作出罰款決定書。
“處罰決定下發后,小王一開始情緒非常激動,認為提出執行異議是自己的權利,不能因為敗訴就被處罰。”對此,執行法官指出,因為其父親和祖父年紀大了,基本不管公司事務,大華和小華兩家公司實際都是由小王控制,判決書中也有明確。于是告知小王,其利用公司更名,房產登記等不規范操作,惡意提出執行異議,阻擾執行,屬于規避執行行為。而且涉及三個案件,金額較大,情況比較典型,最終決定對其給予頂格處罰。
第二天,小王帶其父親一起到法院,表示已召開家庭會議,決定正確對待法院執行,積極配合,愿意籌款,先把第一個案件約110萬元于近期內支付完畢,“我們家庭內再賣掉一套房子,籌款支付第二個和第三個案件的款項,希望法院能對我減免罰款?!睂Υ?,法院正式告知,對他積極配合法院履行義務的態度轉變表示歡迎,但必須在三天內先繳清罰款。
第三天,小王自動繳納了10萬元罰款。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執行中。
下一步,對濫用執行異議,規避、逃避執行的當事人,對被執行人隱匿、轉移、毀損財產及規避、逃避、對抗人民法院執行的各種行為,法院還將不斷加大司法處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