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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下午,盱眙法院刑庭在駐盱眙縣看守所法庭開庭審理了一起刑事案件。這是該院“駐看守所法庭”在按照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進行整改后開庭審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

據悉,今年9月份以來,盱眙法院在縣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積極加強與縣公安局的溝通聯絡,立足審判工作尤其是刑事審判工作的需要,嚴格按照省法院和省公安廳有關疫情防控常態化的文件要求,僅用了十天時間,就完成了駐看守所法庭的改造工程。

新建的“駐所法庭”不僅配備了必需的基礎設施,還與法院審判系統、科技法庭、互聯網直播系統等互聯互通,支持同步錄音錄像、電子簽名捺印、家屬遠程旁聽、互聯網直播等,并采用落地防爆玻璃將法庭審判區和被告人區物理隔離,通過揚聲傳導設備,法官等與被告人的聲音在兩區域之間傳遞無阻,實現了被告人不出看守所即可進行開庭審理案件。該法庭的建立并投入使用,不僅有效降低看守所的疫情防控風險,還大大節約了司法資源,有力提升了審判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