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編辦、省法院聯合召開視頻會議動員部署,推進省以下法院內設機構改革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8-12-10 瀏覽次數:1827
12月6日,省委編辦、省法院聯合召開視頻會議,對全省法院推進省以下人民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工作進行全面動員部署。省委編辦副巡視員郭衛民、省法院副院長褚紅軍、政治部主任盧剛在主會場出席會議。省委編辦、省法院有關職能部門負責同志參加會議。各市、縣(市、區)編制部門分管領導,全省各中級、基層法院院長、分管院領導以及有關職能部門負責同志在分會場參加會議。
褚紅軍指出,推進人民法院內設機構改革,事關人民法院組織體系重大變革,事關司法責任制改革有效落地,事關新型審判權運行機制良性運轉,對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促進司法為民、維護公正司法具有重大意義和深遠影響。全省法院要認真貫徹中央編辦和最高人民法院通知精神,嚴格按照我省改革方案確定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具體要求,按步驟扎實高效推進改革落實工作。要精簡整合現有機構,嚴格控制機構規模,堅決杜絕1人或者2人庭(科、室)現象;明確機構精簡標準,嚴格遵守內設機構限額的規定,不得變通;凸顯審判主責主業,非審判業務機構數量不得超過審判業務機構數量。要科學設置審判業務機構,處理好傳統審判庭和特色審判庭的關系、審判業務庭設置與審判執行團隊組建的關系、放權與監督的關系,優化審判組織建設。要整合非審判業務機構,將機構精簡和行政事務扁平化、集約化管理相結合,和外包分流相結合,強化綜合保障職能。要規范內設機構設置,做到機構設置模式、機構名稱、機構職責相對統一。要統籌推進各項改革,拓展職業發展空間,做好干部分流安置,確保隊伍整體穩定。全省各級法院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主體責任,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責任,強化統籌協調,全面抓好改革方案落實工作。
郭衛民指出,要深刻認識省以下人民法院內設機構改革是推進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的關鍵環節,是實現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提供體制機制保障的現實需要。在推進實施過程中,要做到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審判為中心、堅持優化協同高效、堅持積極穩妥推進等四個原則。并就省以下人民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工作幾個重點問題進行了明確。
盧剛要求全省各級法院要做好會議貫徹落實,要強化改革主體責任,嚴格時序進度要求,嚴格改革工作紀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統籌兼顧各項工作,確保改革工作按時圓滿完成。
會上下發了省委編辦、省法院共同制定的《關于推進省以下人民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工作方案》,明確了改革的重點任務、改革步驟和時序進度。根據部署,相關改革任務將于2019年3月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