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是我們常常掛在嘴邊的話,但是仍舊有人心存僥幸對此置若罔聞。近日,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法院就審理了一起危險駕駛案件,被告人醉酒后駕車發生連環事故,并試圖逃逸躲避懲罰,最終自食其果。

    胡某是一名90后,平時就喜歡與朋友一起“喝幾杯”!2019年6月3日晚,胡某與朋友相約來到淮安市某酒吧喝酒,眾人“把酒言歡”好不熱鬧,一直到次日凌晨近2點。后胡某獨自離開,其自認為已到深夜路上無人,不會有警察查處,便心存僥幸駕車回家。在路上,因為車速過快,他先是與一輛三輪車追尾,造成三輪車駕駛人受傷昏迷,其明知發生事故卻并未下車處理,反而啟動車輛揚長而去。但就在同一道路上,其又因為車速過快撞上中央護欄,并與一輛行駛中的汽車發生追尾碰撞,胡某下車后試圖離開現場,被對方同車人員抓住并報警。

    經檢測,胡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48.92mg/100ml,屬醉酒駕駛,兩次事故,共造成3車受損,6人不同程度受傷。所幸,三輪車駕駛人僅是短暫昏迷經救治后出院,被撞車上人員也僅是輕微擦傷,兩次事故并未發生重大人員傷亡。胡某最終“自掏腰包”賠償了受害人損失。

    該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胡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并發生事故,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其歸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認罪認罰并賠償被害人損失,可以從輕處罰,最終判處其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