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陳某某詐騙罪一審宣判現場.jpg

為依法從嚴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有效震懾犯罪分子,近日,常熟法院對6起電信網絡詐騙及“黑灰產業”關聯案件進行集中宣判,對涉案的8名被告人分別以詐騙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拘役五個月至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不等的刑罰,并處罰金,同時,責令退出贓款、沒收違法所得及作案工具。

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呈現出詐騙工具科技化、詐騙方式多樣化、作案手段隱蔽化、詐騙群體職業化等特征,社會影響惡劣,嚴重威脅、侵害了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此次集中宣判的6起案件,犯罪事實涉及電信網絡詐騙及上下游產業鏈:有的被告人冒充抖音客服,以重新下單可退款為名實施詐騙;有的被告人在二手交易平臺以虛假出售手機的方式實施詐騙;有的被告人在電競直播平臺以虛假出售游戲道具的方式實施詐騙;有的被告人明知他人在網絡發布虛假招嫖信息實施網絡詐騙,而提供自己及他人的收款碼收取詐騙錢款,構成詐騙罪的共同犯罪;有的被告人倒賣“兩卡”(銀行卡、電話卡),幫助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詐騙犯罪,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有的被告人將自己的銀行卡出租他人收取贓款,并幫助他人持卡取現、轉移贓款,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常熟法院強化責任意識,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積極落實“虞城無詐”專項行動,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依法嚴懲電信網絡詐騙及上下游犯罪,彰顯常熟法院對電信網絡詐騙全鏈條、全方位的打擊策略和全力遏制詐騙犯罪高發勢頭的打擊決心。

同時,常熟法院對防范電信網絡詐騙提出四點建議:一要保持頭腦清醒,養成良好的購物、支付習慣,網絡購物支付選擇正規平臺進行操作交易,推薦下載安裝國家反詐中心APP,防患于未然;二要提高信息安全意識,不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銀行卡等關鍵信息,不出借、出售、轉讓自己及他人的銀行卡和電話卡;三要遇事不慌張,及時核實相關信息,如果發現自己被騙或發現詐騙犯罪,要搜集信息、保存證據,及時報警;四要提升遵紀守法意識,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網絡上的一切行為均有跡可查,莫因貪圖小利而違法犯罪。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第七條:為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而實施下列行為,可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的“幫助”行為:(一)收購、出售、出租信用卡、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具有支付結算功能的互聯網賬號密碼、網絡支付接口、網上銀行數字證書的;(二)收購、出售、出租他人手機卡、流量卡、物聯網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