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鳩、黃鼠狼、黑水雞……這對夫妻抓這些小動物被判刑
作者: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 朱來寬 發布時間:2020-12-08 瀏覽次數:823
“我認罪認罰,今后自己不僅不會再狩獵野生動物,還要做一名保護野生動物的志愿者,動員身邊的親戚朋友也要保護野生動物……”12月4日,在江蘇省宿遷市實驗小學黃河分校小禮堂,家住宿遷市宿豫區大興鎮大興社區的丁某在庭審現場情真意切地說。當日,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駱馬湖流域環境資源法庭開進校園,現場審理丁某夫婦非法狩獵野生動物案,法庭當庭以非法狩獵罪分別判處丁某、吳某拘役3個月,1月20天,緩刑4個月。
2019年4月,丁某偶然聽說抓捕野生動物有個“十拿九穩”的方法:即在夜晚用礦燈照射可以逮野鳥、野兔。丁某想到可以抓些動物嘗嘗野味,于是購買礦燈和受過專業狩獵訓練的狗。
2019年5月的一天夜里,丁某帶著狗駕車至本鎮農場村附近野地內,用礦燈照野生動物,把動物眼睛照花,它們因看不清就會呆著不動,狗盯著燈光,看到野生動物上去撲咬。就這樣丁某用礦燈照了1個多小時,礦燈沒有電才回家,共捕得5只黃鼠狼,10只斑鳩。
初次就“收獲滿滿”的丁某興奮不已。不久,丁某再次動了抓野生動物的念頭。準備好抓捕工具后,妻子吳某見狀也想去看看,還能幫丁某“搭把手”。夫妻倆分工合作,丁某以強光照明、狗撲咬的方式非法狩獵野生動物,被狗咬到的野生動物基本上當場死亡,狗將咬到的野生動物叼至車旁,等候的吳某將其收入袋中。5月至11月間,夫妻倆共捕捉到30只斑鳩、18只黃鼠狼、5只黑水雞。其中吳某參與非法狩獵4起,共計捕捉到斑鳩14只、黃鼠狼7只,均放于家中冰柜,留于食用。
今年1月10日,公安機關經群眾舉報后在丁某家中搜查并扣押到部分野生動物死體。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以上野生動物死體中有山斑鳩、珠頸斑鳩、黑水雞、黃鼠狼,均為國家保護的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簡稱“三有”動物。
二被告人被抓獲歸案,歸案后均如實供述罪行,且自愿認罪認罰。在本院審理階段,被告人丁某、吳某共同交納生態資源費用1.51萬元,被告人丁某另單獨交納生態資源費用9800元。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丁某、吳某違反狩獵法規,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狩獵罪。被告人丁某、吳某共同故意實施部分犯罪,系共同犯罪。其中被告人丁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主犯;被告人吳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系從犯。二被告人歸案后均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坦白,且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其在審階段積極交納生態資源損失,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吳某認罪悔罪,適用緩刑對所在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依法對其適用緩刑。
宿豫區人民檢察院認為涉案犯罪行為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和生態環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同時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依法向本院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條、第六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二被告人應當承擔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的環境侵權責任。依據國家林業局第46號令及陸生野生動物基準價值標準目錄及專家意見,涉案動物資源直接價值損失計24900元,宿城法院對公益訴訟起訴人要求二被告人向公眾賠禮道歉、被告人丁某賠償生態資源損失費用15100元、二被告人共同賠償生態資源損失費用9800元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