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來和真的出租車一模一樣,但其實是沒有運營許可證的“黑車”,乘客一旦上了這樣的車,不僅計價器“跑”得飛快,司機的犯罪行為也難以被監控。近日,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就依法審理了一起刑事案件,駕駛“克隆”出租車的“黑”司機王某,因犯強制猥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去年年底的一天凌晨四時,李小姐從一家酒吧出來準備打車,恰巧路邊停著一輛“出租車”,她沒有多看,就打開副駕駛的車門坐了進去。剛開始行駛,司機就提出要先付車費,李小姐也沒多想,從包里掏出一張50元,司機看了一眼說,“錢是假的”,便將車子停了下來,隨即提出讓她用手機微信或者支付轉賬。

“就在我掏出手機準備轉賬時,他突然把手伸過來摟住我。”據李小姐陳述,當時司機一邊說“你長得好漂亮”,手便開始亂摸。意識到情況不對的李小姐試圖掙脫下車,可是越掙扎,司機反而更過激,手在她身上四處游走。期間,她幾次嘗試打開車門,終于成功后就拿著包在慌亂中跳下車,結果卻發現自己的手機被落在車上,趕忙上去拍車窗,沒想到司機頭也不回就把車開走了。又氣又惱的李小姐蹲在地上哭起來,隨后報警。根據嫌疑人駕駛的車輛信息,王某很快落網。

“車子是在網上買的,大概兩萬元,車牌號買來就有了。”距被告人王某陳述,案發時他駕駛的是一輛沒有正規手續的“克隆”出租車,所有出租車的設備標識,包括計價器都是網上購買的,也沒辦理過戶手續。“雖然外形跟正規的出租車一樣的,可是這種車網上是接不了單的,我就是想雙休的時候出去拉一下人,補點家用。”庭審中,被告人王某自愿認罪。

經查,被告人王某今年35歲,初中文化。2013年因盜竊被行政拘留七日,2015年曾因使用偽造的機動車號牌被行政拘留十五日。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強制猥褻婦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被告人有行政處罰劣跡,且此次又駕駛“克隆”出租車并在車內作案,量刑時也應酌情從重處罰,于是判決如上。

【法官連線】

據承辦法官介紹,“克隆”出租車其實就是假冒出租車,是客運出租市場“黑車”的一種,因其外觀與真正的出租車一模一樣,被俗稱為“克隆車”。從一些案件中發現,“克隆”出租車大多是在二手車市場購買的一輛舊車,車牌、服務卡、營運證多是復制、盜竊或偽裝篡改而得,通過非法渠道購置的計價器、頂燈等專用出租車設備,然后就偷偷上路運營。這種克隆的出租車不僅不用交納費用,當計價器經過改裝后,還可以人為操縱加價,違章后還可以逃避責任。

“出租車造假已形成一條利益鏈,從一些案件反映出,僅僅只需通過售賣計價器的小店就能聯絡到一輛克隆出租車所需的各種‘配套服務’,車身噴漆、美容都有專人‘服務’。”在此特別提醒廣大群眾,使用出租車時要擦亮眼睛,小心鑒別。更重要的是,監管部門應盡快嚴打該類“克隆”出租車,防止乘客誤上“黑車”,遭遇危險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