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沛縣人民法院在審判實踐工作中不斷總結“維老”經驗,積極實施“維老”新措施,認真探索“維老”途徑,扎扎實實做好老年人維權工作。今年第一季度該院以調解、和解、撤訴方式審執結涉老民事案件50余件,對行動不便的老年人主動上門開庭調解案件9次,提供法律咨詢52人次,有力地維護了廣大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一是大力開展方便老年人的訴訟活動。對涉及老年人的訴訟案件,實行上門立案、巡回辦案、預約開庭、假日法庭等做法,努力為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針對老年人體能差、訴訟能力偏弱的特點,充分運用詢問、說明、解析等方式指導老年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利。

二是加大法庭釋明力度。對一些涉及法律法規及有關訴訟事務性問題加大釋明力度,盡量采用告知、說明、解惑的方式加以說明,引導老年當事人準確表達其意愿,確保審理的公正性,降低因主觀原因導致老年人敗訴的風險。

三是實行案件定期回訪制。針對涉老案件特別是贍養案件具有的反復性特點,實行定期回訪制,防止“先履行,后不履行”現象的發生,確保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四是加大案件調解力度。針對涉老案件多為家庭糾紛案件的特點,在審理與執行過程中注重多調解,減少和克服“法律勝訴,親情敗陣”的現象,達到了“審結一案和諧一家,審理一案教育一方”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