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法院認真學習物權法
作者: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發(fā)布時間:2007-04-19 瀏覽次數(shù):1550
本網(wǎng)南京訊:將于今年10月1日實施的物權法,作為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的組成部分,在規(guī)范民事財產(chǎn)關系,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秩序中起到重要的基礎作用,與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與民事審判工作密切相關。為有效應對物權法實施后對法院審判工作所帶來的新的挑戰(zhàn)與要求,提高法官的業(yè)務水平與辦案能力,近日,南京溧水法院認真采取有效措施,切實開展物權法學習工作。
一是領導高度重視。溧水法院黨組充分認識到做好物權法學習對法院下一步民事審判工作的重要意義,專門召開會議,布置物權法學習有關事項,要求全院干警,尤其是審判一線部門干警,要從思想上加強對物權法學習重要性的認識,提高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把物權法學習納入年度學習計劃,把學習成效納入年度考核目標。
二是學習方式多樣。為做好物權法學習工作,該院制定了周密的學習方案,將通過研讀法律條文、自學與專題集中輔導、重點學習與全面學習相結合、知識問答與交流心得相結合等不同形式,增強干警對《物權法》的立法背景、指導思想、遵循原則、審判工作注意事項等知識的了解,努力提高審判人員正確處理相關案件的能力。同時,為使4月中旬省高院組織的《物權法》培訓取得應有的成效,該院要求參訓干警提前認真做好預習工作。
三是重在貫徹落實。該院要求,通過學習,要全面理解和掌握了物權法的內(nèi)容,在今后的審判工作中要統(tǒng)籌協(xié)調各種利益關系,貼近民生、民情、民意,妥善處理好各種物權矛盾糾紛,平等保護物權,調整好經(jīng)濟、社會秩序,做到案結事了,實現(xiàn)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促進社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