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東男子狄某通過創建微信群等,拉人到網上賭博,群內涉及賭資二千余萬元。近日,啟東法院院就狄某開設賭場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55000元。

2018年8月,狄某發現網上某麻將APP有賭博功能,但是進入該軟件賭博需要付費購買房卡,費用貴,若成立俱樂部進行賭博,則會比較便宜。這讓狄某想到了一條“生財之道”。他在該APP上創建賭博俱樂部,開設虛擬房間,設定“老韭菜”“跑得快”等賭博形式供賭客賭博,通過收取房費,賺取差價。

為了擴大“生意”,狄某聯系賭博人員進入俱樂部賭博,并“鼓勵”賭博人員再拉自己的朋友進群。為結算方便,狄某還創建了微信群、閑聊群供賭博人員結算賭資,收取參賭人員每局2-3元的房費。狄某作為管理員,負責聯系賭博人員、對賭博人員抽頭漁利、幫助結算賭資、解決參賭人員糾紛等。

截至2019年12月,狄某先后組織100余人參賭,共計獲利16萬余元。2020年2月,網絡賭博平臺被查獲,在狄某創建的閑聊群內,發現賭資共計2000余萬元。同月,狄某某被民警抓獲,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

啟東法院經審理認為,狄某以營利為目的開設賭場,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綜合其犯罪情節、悔罪表現,為維護社會管理秩序,懲罰犯罪,啟東法院對其作出前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