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陵法院對4起拆遷合同糾紛案依法實施先予執行
作者: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04-17 瀏覽次數:1143
本網泰州訊:近日,泰州市海陵法院對位于市區肉聯廠東側的4戶未拆遷住宅采取了先予執行措施。
肉聯廠東側的8戶未拆遷戶住宅位于楊橋口塘灣莊街,經拆遷指揮部會議研究決定應實行先予執行。在接到海陵資產公司和糧油貿易公司申請后,區法院領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承辦人員研究制訂執行方案,并將執行任務具體落實到每個承辦人員。僅用3天時間,承辦人員就完成了前期準備工作,制作了執行裁定并進行了公告。公告期間,承辦人員多次上門對拆遷戶進行政策講解,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經過耐心細致的工作,截止到
近年來,區法院大力服務于區中心重點工作,在涉及拆遷合同案件中,共計出警2000多人次,涉及120戶,順利執行案件116件,為城市建設作出了一定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