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泰州訊:近日,泰州市海陵法院對位于市區肉聯廠東側的4戶未拆遷住宅采取了先予執行措施。

肉聯廠東側的8戶未拆遷戶住宅位于楊橋口塘灣莊街,經拆遷指揮部會議研究決定應實行先予執行。在接到海陵資產公司和糧油貿易公司申請后,區法院領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承辦人員研究制訂執行方案,并將執行任務具體落實到每個承辦人員。僅用3天時間,承辦人員就完成了前期準備工作,制作了執行裁定并進行了公告。公告期間,承辦人員多次上門對拆遷戶進行政策講解,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經過耐心細致的工作,截止到410,已有4戶自動履行。為確保拆遷工作的如期進行,區法院決定對剩余4戶采取先予執行措施。

411下午,區法院專門召開了動員布署會議,分析了案件情況,制定了執行方案,明確了具體分工,對這次行動進行了充分準備。

412下午2點,區法院出動民一庭、法警隊、政治處等部門近35名干警會同公安、城管、街道辦事處等部門同志組成聯合執行隊伍,對4戶當事人實施先予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干警邊執行邊做思想工作,盡可能幫助他們解決一些實際困難,取得了被拆遷戶的理解,他們也能配合法院執行人員整理搬運物品。直至下午420分,執行工作全部結束。

近年來,區法院大力服務于區中心重點工作,在涉及拆遷合同案件中,共計出警2000多人次,涉及120戶,順利執行案件116件,為城市建設作出了一定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