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法院簡審庭運用“階段調解法”調撤率達76%
作者:何利萍 翟燕芬 發布時間:2007-04-13 瀏覽次數:1529
本網無錫訊:宜興法院簡審庭在民事審判工作中善于運用調解手段,化解了大量矛盾糾紛,保障了社會和諧穩定。去年以來,該庭共審結各類民事案件1420件,調撤率為76%。
在審理案件過程中,該庭始終把調解貫穿于民事審判全過程,并注重調解的階段性,在庭前、庭中、庭后適時進行調解,總結出了送達調、及時調和庭后調的“階段調解法”。即庭前注意收集有關案件信息,了解糾紛的性質、起因和經過,找準問題癥結,在送達訴狀時進行“送達調”;庭審中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已基本明朗,此時有針對性地進行分析指導,強化當事人的訴訟風險意識,避免法庭辯論“唇槍舌劍”后當事人雙方對立情緒的激化,在法庭調查結束后進行“及時調”;庭后重點糾正當事人對案件的錯誤認識,消除其對裁判的僥幸心理,努力做好“庭后調”,有效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真正做到了案結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