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笑天使”長江江豚在清澈的江面上乘風戲水,灰喜鵲、山斑鳩、黑耳鳶、小白鷺等鳥兒翱翔在新濟洲島的山水林間,黑、白天鵝悠閑地在紫金山下的燕雀湖中捕食……2020年,江蘇法院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堅持問題導向,全面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深化環資審判“9+1”機制改革,不斷提升生態環境司法專門化水平,積極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為美麗江蘇建設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9+1”機制運行一年多來,全省法院依法審結3000余件各類環境資源案件;如今,黃海濕地、駱馬湖、金湖水體生態資源、花果山林木、灌南生態農業等20多個司法研究修復基地遍布全省各生態功能區;南京長江江豚科教中心在江心洲建成開館,成為民間力量參與長江大保護及長江江豚保護的里程碑式嘗試。

生動實踐“兩山”理念,落地落實長江大保護

 “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江蘇法院一直在路上。

全省各環資法庭堅守法律底線,牢固樹立生態紅線不可觸碰理念,充分發揮機制改革效能,為綠色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2020年9月24日,鹽城市區唯一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企業——江蘇大吉發電有限公司大氣污染責任糾紛公益訴訟案二審終于塵埃落定。該案對被告是否可以參照泰州1.6億元環保公益訴訟案中的6家涉事企業將技術改造成本在賠償款內抵扣,給出明確的法律意見。

由于建廠較早、工藝技術趨于落后,2014年7月1日,《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出臺后,大吉公司大氣污染物指標一直未能實現達標排放,被當地環保部門多次行政處罰。該案一審審理過程中,大吉公司完成技改工作,驗收達標,并在2019年5月20日搬遷后,各項排放指標均已達標。一審法院認為,大吉公司長期超標排放造成大氣污染,損害公共環境利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判令賠償556萬余元用于鹽城市大氣環境修復治理。

對此,大吉公司在二審中提出,該公司未能及時技改具有客觀因素,主觀上無過錯,應當免除或者減輕責任,其投入的2284.5萬元技改費用及新廠搬遷費用應當在賠償費用中予以抵扣。

 “此案與泰州案不同,作為一家以處置生活垃圾、保障公共環境安全為經營范圍與目的、擔負重要社會責任的企業,更應當把公共環境利益放在優先位置。大吉公司具有充足時間進行技改以滿足國家大氣排放新標準,因此,本案不具備適用技改抵扣這一裁判執行方式的條件。”該案審判長、省法院環資庭庭長劉建功闡述了該案不適用技改抵扣原則的考量依據。

旁聽該案審理的全國人大代表、專家學者認為,該案依法判決無視國家規定的違法排污企業承擔大氣污染治理責任,體現了以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的司法理念,是江蘇法院踐行“兩山”理念的生動司法實踐。

2021年1月1日零時,長江流域重點水域10年禁漁工作全面啟動。

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要求,江蘇法院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更加重要位置,助力打贏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

依法懲治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非法捕撈犯罪,保障長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順利推進,省法院專門出臺《關于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非法捕撈刑事案件審理指南》,要求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打擊非法捕撈行為,細化了定罪量刑的具體標準,確保長江流域全面禁捕退捕戰略落地落實。

據統計,近5年來全省法院通過依法判處實刑、慎用緩刑、強化罰金刑,共審結涉長江污染環境刑事案件1023件,追究刑事責任2502人,最高刑期7年,最高罰金5000萬元。僅去年一年,全省法院審結涉長江流域非法捕撈刑事案件408件,涉長江污染環境刑事案件30件。

 “一體化保護”,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

2020年12月4日,全國法院第1000萬場庭審直播案件在南京環境資源法庭公開開庭審理。2015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先后在南京老山林場等地通過非法采礦獲得泥灰巖、泥頁巖等合計十余萬噸。對于損失的計算范圍和計算方法,法庭不僅讓被告承擔山體修復的責任,還讓被告承擔了動物棲息地損失的責任。

 “以前對這樣的案件,一般會針對破壞了多少山體,就得賠償多少的礦產資源損失。但在本案中,被告開山采石的行為不僅破壞了山體,也破壞了林草,進而影響到動物的棲息地。所以該案審理時,便考慮到對山水林田湖草的一體保護和系統保護?!蹦暇┉h境資源法庭庭長、該案審判長陳迎具體解釋了該案判決中的深層次思考。“只有具有系統保護的意識,才能在具體修復時做到整體修復。”

省法院原一級巡視員劉亞平介紹,“9+1”機制改革后,我省法院更加注重查明破壞生態、污染環境行為對生態環境所造成的復合危害,注重山水林田湖草一體保護、系統保護。

曾經是江中荒島的新濟洲島,如今島上綠樹成林、周邊水域水草豐美,“南京環境資源審判長江新濟洲研究修復基地”讓它煥發出勃勃生機。

 “這個修復基地一期規劃總面積有838畝,栽植了6000多株喬木,還有3萬多平方米的灌木和各種各樣的水面植物?!睂τ谠搷u的新使命,新濟洲公園的負責人員感到自豪。該島作為長江下游地區替代性修復項目的實施地塊,為整個長江下游地區生態資源修復提供水生植物種苗。該項目已被省委政法委列入2020年政法服務十件實事之一。

為深化“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的審判結果執行機制,江蘇先后在連云港建立全國首個海洋牧場、黃海濕地等20多個生態環境損害司法研究修復基地,不僅保障了生態環境有效修復,提升了環境資源審判的社會效果,同時還承擔環境資源審判理論與實踐研究、技術專家庫設立與運行、專家輔助服務及技術調查官制度的探索實踐等職能。

攥指成拳,探索生態文明多元共治格局

環境資源審判“9+1”機制是最高人民法院交給江蘇法院生態環境司法“中國方案”的改革任務。新機制運行一年多來,逐步在全省形成統一、公正、高效的環境資源審判體系。全省法院積極主動融入現代環境治理體系,進一步建立健全與巡回區的檢察機關、公安機關、行政執法部門之間的聯動協作、多元化解機制,相互配合、優勢互補,推動形成環境資源審判“9+1”機制改革的強大合力,實現了對生態環境的系統保護和整體保護,破解了司法地方化難題,營造了公平的營商環境。

以長江流域環境資源第一法庭為例,2020年6月3日,江陰市法院分別牽頭與轄區檢察院、公安局、生態環境局等8家部門共同簽署《共建江陰市窯港口長江生態濕地司法修復基地框架協議》,聯合發布《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線索舉報獎勵辦法》《涉長江流域重點水域(江陰段)環境資源刑事案件線索舉報獎勵辦法》等規范性文件。

為服務保障大運河水更清、景更美,2020年12月18日,蘇州姑蘇區法院充分發揮太湖流域環資法庭集中管轄的職能作用,牽頭大運河蘇州段沿岸沿線的姑蘇、相城、虎丘、吳中、吳江及蘇州工業園區6家檢察院建立深化大運河生態資源司法保護的“1+6”合作機制。該機制在堅持一體保護、統一司法尺度、踐行恢復性司法、整合司法資源等方面,進一步增強大運河生態資源司法保護力度。

就在幾天前,如皋市法院辦公大樓接待室內,安徽省蕪湖市的申某收到長江流域環境資源第二法庭送達的其與揚州市江都區檢察院達成的公益賠償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民事裁定書》。這是江蘇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今年1月1日施行后,江蘇法院作出的首例檢察公益司法確認裁定,也是如皋、江都法檢聯手貫徹該《決定》的成果。

在省法院的指導下,全省各中基層法院紛紛創新管轄法院和非管轄法院的司法協作方式。鎮江中院協調配合長江流域環境資源第一法庭,在當地規劃建立環境資源研究修復基地。江陰市法院也分別與鎮江、常州中級法院會簽《長江流域環境資源第一法庭管轄區(鎮江地區)環境資源保護司法協作協議》。

一年來,為提升9家環資法庭專業化審判水平,江蘇積極探索環資審判人員上掛鍛煉機制。在省法院的大力協調下,9家基層環境資源法庭積極推薦優秀人員,分批到南京環資法庭輪流上掛鍛煉,通過協助辦理案件、調查研究、起草指導性文件、參加業務學習等方式,提高各基層環境資源法庭對環境資源審判的理念認識,提升審判業務能力,從隊伍建設角度確保環境資源法律在全省范圍內的統一正確實施。

下一步,江蘇法院將立足新發展階段,緊扣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持續深化生態環境高質量司法實踐,不斷推進環資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建設,為江蘇生態環境“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