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一起只有7個被告人的刑事案件,法院深入案發地宣判時,竟然有8000群眾到場旁聽,同時公安部門派出150多名干警和聯防隊員、墩頭鎮抽調機關干部50多人配合法院維持秩序。43,被告人楊義來、吉貞明、楊道華等三名主犯被數罪并罰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36個月、11年、76個月,同時被并處罰金;被告人梅林、嚴明、生鋒、劉龍娣(女)亦依法受到嚴懲。

本案七名被告人有4人無業,一人為農民,楊道華原系某派出所聯防隊員,泰州人劉龍娣為汽車教練。他們共同作案或分別伙同案外人作案達21起,其中搶劫2起、妨礙公務1起、敲詐勒索8起、尋釁滋事9起和非法拘禁1起。案發地地處里下河水鄉,民風樸實,人們一年又一年地過著安定的生活。可是誰也不會想到,本案七名被告人卻利用人們的善良,演出了一幕幕丑劇。本文摘選在當地影響較大的幾起案件,以饗讀者。

誤發短信引劫案

受害人張某某曾誤發短信給與楊道華相識的張某(女),張某事后也承認她不認識張某某,這件事在日常生活中本是很平常的,但楊道華卻抓住這件事不放。

2006年農歷正月十五下午五點多,張某某突然接到楊道華的電話,叫其盡快到派出所來一趟,其不知何事,一夜未睡好覺。次日,張某某匆匆趕到派出所。一見面,楊道華就提出手機短信一事,并問他為什么要騷擾他女的(張某)。張某某立即聲明,他只是誤發短信給張某,懇請楊能理解。楊并不罷休,隨即打電話將吉貞明、生鋒以及楊義來召到派出所來。

三名幫手到場后,楊道華叫生鋒在辦公室內看住張某某,其則喊吉貞明、楊義來到室外走廊商量對策,要求吉貞明冒充其內弟(即妻弟)。回到辦公室后,楊道華即指著吉貞明講這位是他內弟。吉貞明即對張某某大聲叫到:“你打電話騷擾我姐姐,是不是想嫖我姐姐啊?”這時,楊道華離開辦公室。吉貞明不容張某某解釋,上去揪住張的衣領,楊義來則用腳踢張的腿叫張跪下來,而生鋒又從身后拍張后頸部并附和著叫張跪下來。張無奈之下,只得跪下來。此時,楊道華來到辦公室,對三個幫手說:“叫他寫保證,把手機押在這兒。”楊義華當即書寫了底稿,叫張某某照樣抄寫保證書一份。楊道華當即扣下張某某手機,把手機卡交給張,叫張下午再來。

下午一點鐘左右,張某某為取回手機,帶了一條紅南京香煙給楊道華,楊也將手機給了他。見事件暫且“了斷”,張即向楊耐心解釋其確實是冤枉的。楊一聽,火氣又上來了。隨即,楊又打電話將吉貞明、生鋒二人召來。楊講:“這個人(指張某某)有點不上路子,還囂張,你們把弄去再教育一下。”

吉貞明、生鋒將張某某強行帶至派出所后,一個打張的耳光,一個踢張的腿,張某某鼻子被打得出血。其間,楊道華打電話給吉貞明叫其將張某某的手機和戒指扣下來。吉貞明即從張某某身上將手機和金戒指拿走,并叫張某某違心地承認手機和戒指不是他的,并逼張寫下保證書。第二天,張某某到派出所向楊道華要手機和戒指,楊將手機卡給了他,但手機和戒指未要到。案發后,吉貞明交待,手機賣了800元,戒指在楊義來那兒。

此外,2003年秋天的一天,被告人吉貞明伙同楊義來在某加油站附近,遇到被害人陳某,吉貞明毆打陳某兩拳,迫使陳某交出摩托車鑰匙,當場將陳某的雅馬哈250摩托車搶走,后該車被吉貞明、楊義來銷贓。經鑒定該車價值人民幣6500元。

戲未演仍索票款

2006年春節前,聞聽某戲團將來本地演出,吉貞明、生鋒覺得有利可圖,即從售票老板處倒來戲票,以高價預售給孫某,約定觀戲后付款。

出乎意料的是,戲未演出。此時,從法律角度而言,售票老板與吉貞明、生鋒以及吉貞明、生鋒與孫某之間本是兩個法律關系。 在未看到戲的情況下,孫某自然不應向吉、生二人支付票款。即使吉、生二人已向售票老板付清戲票款,但在戲未演成時,其只能通過合法途徑向售票老板領導追償損失。這本是簡單不過的生意規則,但吉、生二人卻不愿遵守規則“出牌”。

春節前的一天,吉、生二人聽說孫某正在某麻將館內,隨即前往麻將館堵住孫某。二人當即向孫某強索戲票款人民幣3000元(高出約定票價數倍)。孫某再三聲明,戲未演出,他不曾看到戲,沒有給錢的道理。盡管明知戲未演出,二人仍以與售票老板已結清戲票款為由,繼續向孫某索要票款。遭到拒絕后,生鋒等即對孫某隨意毆打。隨后,吉貞明打電話召集被告人楊義來,共同將孫某限制在某麻將館內,強行索要人民幣2500元。

2005年底的一天,被告人吉貞明、楊義來到某制線廠,向該廠廠長崔某推銷“龍國宴”白酒。基于二人在當地的惡名和影響,崔某產生恐懼心理,非但不敢接收“龍國宴”,反而主動給二人500元錢,二人亦“坦然”收下。

在實施其它尋釁滋事行為時,則利用無故毆打、糾纏他人、插手他人糾紛等手段,頻頻索要補償費、“出場費”和保護費。

2004713下午,被告人梅林于糾集陸某至某絲線有限公司內,以于某與其前妻有不正當關系致使其離婚為由,向于某索要補償費未果,即動手砸壞廠辦公室的茶杯、煙灰缸,又指使陸某隨意毆打于某。

2004714晚,被告人梅林、楊義來與謝某等人在某美容美發店內,無故糾纏顧客張某,后因及時報警,未釀成嚴重后果。

20047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楊義來伙同謝某糾集數十人至某電子市場,插手吉某與合伙人的糾紛,向吉某強索“出場費”5000元。

2005419晚,被告人梅林、楊義來伙同楊某至海安縣海安鎮聯合村23組,攔截吉某駕駛的農用汽車索要保護費,遭吉拒絕后,楊某即用碗將吉某的頭部砸傷。隨后,被告人梅林、楊義來以要油費為借口,強索吉某身上僅有的人民幣100元。

2005118下午,被告人梅林糾集被告人嚴明以及江某、王某、魏某等人至某汽配店,無故毆打被害人劉某,致使劉某頭部、右上肢受傷。經鑒定劉某的傷情程度為輕傷。事后,梅林的親屬代為賠償劉某經濟損失人民幣12347元。

跨省界非法拘禁

20055月上旬,被告人楊義來與顧海兵等人受雇于吉智寶至江西省豐城市幫助追討債務。同月1120時許,被告人楊義來和顧海兵、吉智寶以及隨后趕到的被告人梅林、嚴明等8人,用兩輛汽車分別將被害人陳某、周某夫婦強行挾至安徽省安慶市宿松縣華陽河五場七隊儲繼兵家看守,長達36小時,直至被害人朋友將35000元打入顧海兵的銀行卡后,方才將陳某、周某放回。事后,楊義來、梅林、嚴明等人將35000元予以分贓。

被告人梅林在押期間,如實向公安機關供述了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上述犯罪事實。案件偵查審理中,被告人楊義來辯稱,其在非法拘禁罪中所起作用較小,只能承擔次要責任。被告人梅林則認為,其在非法拘禁犯罪中作用小于楊義來。

深入偵查發現,楊義來在吉智寶提出幫助追款的要求后,積極糾集梅林等人,用汽車強行將被害人陳某夫婦從江西省豐城市帶至安徽省宿松縣長時間非法拘禁,從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處的地位、實際參與程度來看,屬于積極實施者,并非處于次要或輔助作用。梅林接到楊義來的“邀請”后,糾集被告人嚴明及謝某、王某、陸某四人積極實施犯罪行為,保證了充足的拘禁實施力量,其所起作用與楊義來相當。

欲揭私情搞敲詐

在敲詐勒索時,被告人吉貞明等人以揭露男女私情、嫖娼行為等相要挾,多次成功得手。

200479下午,被告人吉貞明伙同楊義來、梅林及案外人羅某,在海安縣204國道邊的吉某房內,對徐某實施毆打,又以欲揭露徐某和顧某的私情相要挾,從中強索徐、顧二人的人民幣3200元。

2005年底的一天,被告人楊道華得知丁某某曾在某浴室嫖宿暗娼后,以公安機關要加以處罰相要挾,勒索丁某某人民幣3000元。

同年底的一天,被告人楊道華得知史某某曾在某浴室嫖宿暗娼后,以上述同樣的手段,勒索史某某人民幣4000元。200674,被告人楊道華退還給史某某人民幣4000元。

20056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楊義來、梅林以及案外人謝某在某練歌房內相互配合,以楊某和楊義來的女友“相好”為借口,對楊某實施敲詐,勒索人民幣3000元。

20055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楊義來、梅林等人因陳某某取消雇請二人向他人索要債務,遂攜刀至陳某某廠內,對陳實施威脅,強行索要“出場費”人民幣6000元。

同月的一天,被告人楊義來、梅林及案外人顧海兵等人得知某色織廠原職工韓某因索要工錢未成而拉斷該廠電源后,即伙同謝某、楊某(均另案處理)趕至該廠,先對韓某實施毆打,后以拉電影響生產應承擔責任為由,迫使韓某簽字同意,從該廠取走韓的工資1700元。

當晚,被告人楊義來、梅林及案外人金鳳海等在某練歌房唱歌時,無故毆打上述色織廠負責人錢某,強行索要“出場費”,迫使錢寫下欠條。事后,錢某用人民幣2000元才將欠條贖回。

交通稽查照對抗

2006222上午,當海安縣交通局運政稽查人員到某派出所內查處被告人劉龍娣無證進行汽車駕駛員培訓,并欲將劉龍娣的教練車予以證據保全時,被告人楊道華遂打電話給被告人楊義來,叫其帶人到吉慶派出所。

嗣后,被告人吉貞明及楊義來等人趕到現場,楊道華指使吉貞明、楊義來阻止運政稽查人員執行公務。吉貞明用鎖將教練車的方向盤鎖起來。當稽查人員將汽車鑰匙拔下后,劉龍娣與楊義來共同對稽查人員顧某強行搜身,搶走汽車鑰匙交給吉貞明,并由吉乘隙將汽車駕離現場,致使稽查工作無法開展。

被告人楊道華等人的犯罪行為,在當地影響惡劣。新聞媒體記者在宣判大會現場采訪旁聽群眾和部分受害人時,不少人仍然心存顧慮,不敢多言。

公安部門發現楊道華等人的犯罪線索后,堅決依法查處,繩之以法,獲得當地群眾的肯定和擁護。

點評:玩火者必自焚,瘋狂的盡頭只能是覆滅。被告人楊義來、吉貞明、楊道華等人對誤發短信者毆打劫財、戲未演強索票款、未銷酒能讓對方“主動”白送錢、跨省非法拘禁、揭私情搞敲詐、對抗交通稽查、非法暴力討債以及強行索要補償費、“出場費”和保護費,干盡了一件件壞事,他們身陷囹圄也是罪有應得。

但本案不少被害人的做法亦十分令人反思。一些人被害后,長期不報案,企圖“化財消災”,息事寧人,進一步縱容助長了楊義來等人囂張氣焰。一些人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導致自己受到更大傷害。如誤發短信的張某某,當日上午挨打被扣手機卡后,其回到家中時完全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問題,而他卻帶著“打招呼”香煙向楊道華本人喊冤,如同羊把自己往狼口里送一般。但愿善良的人們能從本案汲取教訓,不要讓類似的悲劇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