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遺產兄弟反目成仇 巧調解法官促其和好
作者:王茂峰 發布時間:2007-04-11 瀏覽次數:1653
本網徐州訊:胡民老漢怎么也想不到,在其死后一年,他的三個兒子為了繼承其遺產,竟不顧手足之情,鬧上了法庭。
胡老漢一生共生育三子一女,在最小的兒子胡吉不滿周歲時,妻子不幸去世。為了撫育幾個未成年的孩子,不久胡老漢又和陳蘭結為夫妻,并收養了一女胡梅。轉眼三十多年過去了,夫妻倆含辛茹苦總算把五個子女都撫育成人,2006年3月胡老漢帶著一絲安慰離開了人世,留下的只有和老伴共有的三間瓦房。
在胡老漢去世一年后,小兒胡吉考慮到兩個哥哥都已成家立業,且均有住房,而姐姐和小妹也已出嫁,唯有自己雖已結婚,但一直和父母居住,于是就想把父母原來的三間瓦房賣掉,重新購置一套住房,胡吉的想法得到了陳蘭的支持。胡吉立刻聯系買主,經過一翻討價還價,最終以二萬元價格成交。就在買主準備交錢時,長子胡兵和次子胡軍認為弟弟賣房沒有同他們協商,是不把他們放在眼里,且價錢明顯偏低,于是出面阻止買主交錢,弟兄仨由此產生了矛盾。經村組干部和司法所多次調解均無效。2007年3月,胡吉一紙訴狀將兩個哥哥推上了被告席。
該案由新沂法院瓦窯法庭王茂峰法官主審。受理此案后,王法官即通知了胡老漢的妻子陳蘭、長女胡彩和小女胡梅參加訴訟,然而,礙于親情和面子,陳蘭、胡彩和胡梅均不愿出庭,分別委托律師代為訴訟。審理中,三兄弟互不相讓,并提出由六繼承人平均分割三間瓦房。王法官認為,三間瓦房是胡老漢和陳蘭的夫妻共同財產,首先應由陳蘭分得一半,另一半作為胡老漢的遺產由第一順序繼承人陳蘭等六人繼承,按照三兄弟的意見,每人只能分得不到5平米的房子,根本無法使用。于是王法官建議雙方能否考慮以房子的實際價值作為繼承的依據,但在房子的價格上雙方分歧很大,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王法官考慮到,如果按照弟兄仨的意見由六繼承人平均分割瓦房不僅無利用價值,而且勢必留下隱患。為了徹底解決糾紛,王法官決定請其母親陳蘭出面做弟兄仨工作。于是王法官親自登門請來了陳蘭,并將出嫁在沭陽縣的姐姐和在無錫的妹妹也請到了法庭。陳蘭在法庭上講述了自己作為繼母三十多年來如何將弟兄仨撫養長大成人,其間對他們付出的艱辛,說到動情處,老人不禁流下了辛酸的淚水,姐姐、妹妹也當庭埋怨弟兄仨不該為財產而不顧親情。果然,在母親的陳述和姐妹的埋怨中弟兄仨低下了頭,于是王法官適時地做弟兄仨的工作,最后弟兄仨終于在王法官的真情面前達成了協議。三兄弟握手言和,并當庭表示共同承擔起贍養母親的義務,弟兄仨重修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