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環車禍!賠!
作者:史龍軍 發布時間:2007-04-09 瀏覽次數:1690
被告保險公司認為:陶某的保險車輛僅是撞到交通標志桿,并沒有直接撞損三車造成人員傷害而拒絕賠償管某等三人的損失。
法院經審理查明認為,保險合同真實有效,陶某在發生了保險事故后依約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并無不當。此次事故系自陶某的車輛撞上標志桿起至小客車撞上出租車為止的一系列連續行為,造成的是一次性損失,理應由保險公司理賠。故此,法院依法判決保險公司向陶某支付保險賠償款三十多萬元。
被告保險公司認為:陶某的保險車輛僅是撞到交通標志桿,并沒有直接撞損三車造成人員傷害而拒絕賠償管某等三人的損失。
法院經審理查明認為,保險合同真實有效,陶某在發生了保險事故后依約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并無不當。此次事故系自陶某的車輛撞上標志桿起至小客車撞上出租車為止的一系列連續行為,造成的是一次性損失,理應由保險公司理賠。故此,法院依法判決保險公司向陶某支付保險賠償款三十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