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戴先生所購買的商品房的玻璃出現了質量問題,遂要求物業公司進行更換。可是沒有想到此舉卻給自家的孩子帶來了彌天大禍,工作人員在重新安裝過程中,戴先生三歲的女兒不慎從九樓墜落死亡。戴先生和妻子隨即將開發商、物業公司以及安裝玻璃的門窗公司一同告上法庭,4月5日,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戴先生在訴狀中稱,他家的玻璃出現了質量問題,遂要求物業公司所屬的格林花園管理處予以更換,格林花園管理處于2007年元月十五日發函聯系房產開發商對此事進行處理。開發商隨后聯系了門窗公司對他們家的玻璃進行更換。門窗公司便于2007年2月10日上午指派兩個員工他家進行更換。
兩名員工到達他家后,在沒有向他作任何請示的情況下,二員工直奔陽臺進行操作。正當戴先生的妻子想對這兩個員工進行囑咐時,兩員工已經將所有的陽臺玻璃全部拆除,并且沒有設置任何的阻攔設施,也沒有任何的警示。戴先生的女兒喜歡透過自家的窗口眺望遠景,此時,小孩像往常一樣去眺望遠景,但并不知道自家的窗口玻璃已經被拆除,遂從窗口墜入樓下死亡。
戴先生認為,門窗公司在施工時沒有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房產開發商和物業公司在委托的過程中也沒有盡到管理責任,所以三方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賠償其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費等共計307858.5元。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