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嚴把案件質量評查關促使案件質量穩步提升
作者:梁云 黃玉寶 發布時間:2007-04-05 瀏覽次數:1486
本網徐州訊:自省高院實施新的案件質量監督評查辦法以來,睢寧法院高度重視、認真落實。開展以質評促質量,把案件質量監督檢查工作作為提高案件質量的重要抓手,通過嚴把案件質量評查關,進一步提高了全院干警的質量意識,使全院的審、執案件質量大幅攀升。2006年度,睢寧法院案件的民事調解率、發回改判率、投訴率和申訴率等表明案件質量的指標數據均名列徐州市各基層兄弟法院前列,社會各界對睢寧法院工作的滿意度明顯提升。現將我院質評工作總結如下:
一、院黨組重視、建章立制,提高質評人員的積極性,確保了案件質量評查工作高效有序地開展
(一)認識到位。認識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先導,院黨組的重視程度直接決定著全院案件質量評查工作開展的好壞。睢寧法院黨組一班人一致認為質評工作是提高案件質量,踐行司法公正進而提高人民群眾對法院滿意度的有力抓手,通過認真對案件質量和案卷質量的評查,及時發現一線法官在審判中的不規范的做法,進行及時反饋和通報,以此來增大案件審理的透明度,加強法院內部的監督,不僅能真正實現公正,而且能更好地提高一線法官辦案的責任意識及憂患意識。
(二)人員、物質保障。2003年省高院7號文件下達后,睢寧法院黨組率先整合審判管理資源,加大對審判管理工作支持力度,將審管辦和審監庭合署辦公,在人員配備和硬件配置上都給予了充分的關注和政策照顧,從一線法官中抽調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人員充實到質評工作中去。目前,審監庭和審管辦共有8人,包括庭長(主任)1人,審判員5人,書記員1人,內勤1人,均具有大學以上學歷,人員配備之多,力量之強,在全市基層法院系統中,是不多見的。同時,睢寧法院在經費極其緊缺的情況下,率先對審監庭和審管辦的所有工作人員配齊電腦和其它審判管理設施,為能優質、高效地做好質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三)機構設置明確。睢寧法院為明確案件質量評查崗位職責,設立案件質評委員會,成員由分管院長及審判管理辦公室5名具有審判職稱的人員組成,審判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質評人員對全院案件質量進行評查。質評委員會人員的工作范圍、職責由院黨組進行科學分配和細化,確保質評工作有名有實。
(四)建章立制。為嚴格執行案件評查標準,有序地進行案件質量評查,睢寧法院建立了一整套具有實用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規章、制度。如針對我院審、執工作的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案件評查標準和等次制定了《睢寧法院案件評查實施細則》;為進一步規范案件質量評查的工作程序、做法和要求制定了《睢寧法院案件質量評查辦法》、《睢寧法院關于對案件質量評查流程的規定》;為保證案件質量評定等次的公平和公正,又專門制定《睢寧法院關于案件質量評查委員會委員回避制度》和《睢寧法院案件質評工作考核意見》等。
(五)對質評人員的特殊保護。因為案件質評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對案件質量進行評查,在評查過程中,常會出現因為一線法官對質評人員不理解的情況,進而在全院民主測評中,質評人員的民主測評名次靠后,為保護質評人員的積極性,院黨組對質評人員制定特殊的保護政策。對于案件質評人員在評優、評先及立功、受獎和晉職中,免于民主測評環節,由院黨組根據質評人員的工作實績而直接決定。同時,院黨組還根據質評人員在質評中的建議的數量和質量進行綜合考核,獎勵在質評中成績突出的人員,獎勵比例適當高出一般正式干警的平均水平,從而極大程度地調動質評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對癥下藥、方法靈活、真抓實干地開展案件評查,切實提高案件評查的質量和效率
(一)針對不同案件情況,采取不同的評查方法。我們對全院所有的審、執結案件實行全面評查、在此基礎上,對發改案件進行重點評查,對有一定影響的和普遍存在問題的案件進行專項評查。
1、一般案件全面進行評查。睢寧法院案件質評委員會突破省高院、市中院要求的每月對審結案件實行抽查的做法,改為對當月所結的全部案件在實體、程序、法律文書、審限變更、結案時間等方面進行全面評查。2004至2006年度,我們共評查卷宗13191件,其中被評定為優秀案件87件,瑕疵案件562件,一般差錯案件31件,嚴重差錯案件9件。
2、發改案件重點評查。在對全部案件評查的基礎上,我們對發改案件進行重點評查。發改案件質量評查工作一直是睢寧法院案件評查的重中之中,因為發改案件的多少直接體現出我們的辦案質量和法院工作被人民群眾的認同度。睢寧法院堅持對發改案件進行重點評查,成立發改案件重點評查小組,由分管院長直接領導和參與評查,先由負責發改案件初評小組三位質評人員進行全面評查,將初評意見匯總,集體討論拿出評查意見后,向院長匯報,由院長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2004至2006年度,我們對所有的139件發改案件進行了重點評查,每一季度評查一次,對該季度內被發回、改判的案件逐一評查,找準發改的原因,對其一一分析并明確承辦人應承擔的責任,為以后辦理類似案件提供“前車之鑒”。
3、對有一定影響的案件和普遍存在問題的案件專項進行評查。注重調研,密切注意本院案件審理和執行環節中的新情況和新趨勢,對有一定影響的和普遍存在問題的案件專項進行評查,找出案件存在的規律和原因,并積極尋找對策,為院黨組宏觀管理和審判人員的微觀把握提供科學依據,是睢寧法院進行專項評查的用意所在。僅2006年以來,就進行了多次的專項評查,如針對道路交通事故審理中涉及法律問題的專項評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商事案件是否有不符合規定的專項評查、關于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件審理中是否有不切實保護農民利益情況的專項評查和針對我院“四項案件”居高不下情況的專項評查等。
(二)堅持案件評查“簽章制”和“輪流制”。為保證每次案件評查人員均能仔細負責嚴格質評,睢寧法院一直堅持案件評查“簽章制”和“輪流制”,即對案件質評委員會委員每月按照隨機分發不同庭室案件(并保證同一委員連續兩個月不重復檢查同一庭室案件),要求檢查案件實行“實名”簽章,以便全院每季度組織一次由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組成的案件質量評查復查組對評查人員所評查的案卷進行抽查的“回頭看”,以此來評定評查人員的責任心和工作業績。“簽章制”和“輪流制”引入同時也是為了確保每一冊卷宗都能得到全面評查,因為睢寧法院規定,每一卷宗入檔,必須蓋有評查專用章和評查人簽名或蓋章,否則不予歸檔。
(三)建立對案件評查結果反饋、通報和獎懲的“問責制”,使案件質量評查制度不流于形式。
1、一般性問題的處理程序。睢寧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對在評查中發現的一般性問題,及時向業務庭和承辦法官提出改進意見,業務庭和承辦法官對審判管理辦公室指出的問題可提出書面申辯意見,審判管理辦公室對其申辯理由是否成立予以書面答復。在追究責任的通知書生效后,由審判管理辦公室通知院財務室按規定對責任部門及責任人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必要時通知責任人所在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對責任人進行其他處罰。
2、針對差錯性案件的處理程序。在評查中,特別是對發改案件的評查,我們并不是簡單地把發改案件均認定是差錯案件,而是根據案件被發改情況而定,目的是為最大限度地保護一線法官的工作積極性。對差錯案件的認定,先由審判管理辦公室向案件承辦人發出案件質量異議通知書,調查造成差錯的理由。對確認為認識問題和自由裁量權的,我們原則上不認為承辦人有差錯,但被指出后,再遇有類似問題,應多與上級法院溝通和根據實際情況,審慎地使用自由裁量權,力求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對業務不熟悉或適用法律不當及定性不準確的案件,我們認定承辦人有差錯的,則按程序嚴格依照規定追究承辦人、合議庭人員、主管院長的責任,并將情況向全院干警通報同時依照法律程序由院長提交審判委員會進入審判監督程序。如經過審判管理辦公室評查為合格以上,而在上級法院檢查中評定為不合格的案件,在追究案件承辦人責任的同時,追究評查人員的同等責任。追究結果將作為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通過實行案件質量“問責制”,向每一位審判人員及評查人員要質量,由此增強全體干警的質效意識。
3、案件評查處理的原則性和靈活性。嚴格對全院審結的案件統一評查標準的同時,睢寧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又積極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與評查結果靈活性相結合,力爭達到完整統一。首先,睢寧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要求全體質評人員樹立正確的評查觀,認識到案件質量評查不只是尋找案件中存在的問題,目的是提高案件質量,進而促進全院案件質效的提高。因此,在評查中,不僅要查出卷宗中存在問題,更重要的是能找出全院的優秀案件、優秀裁判文書,并對其進行評析和推廣。其次,評查案件要以預防為主,寬嚴相濟,實行人性化管理的評查原則,對嚴重差錯嚴肅查處,一般差錯一般處理,對審結案件中存在的不會影響案件審執結果的瑕疵、裁判文書中錯別字和漏字等不會產生歧義的情況,只作通報,由政治處按規定進行一般性經濟處罰,但不作為法官審判業績的考核依據,以此來提高法官辦案的積極性。再次,對每次案件評查中發現的好經驗和好做法及典型的或普遍存在問題進行匯總,撰寫評查通報,通過綜合信息系統向全院干警發布,使全院干警牢牢把握案件的質量意識。
三、對質評工作中發現的具體問題,善意提出建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進一步規范了司法行為
(一)在案件質量評查中,發現的典型問題和通報后的整改情況的對比。
1、案件代理問題。在案件評查中,我們發現有些法官(特別是民商事案件審理的法官)存在對案件代理人代理手續及代理資格審查不嚴的情況。如法律工作者出庭函,只有法律服務所印章,無“基層法律工作者協會”印章,違規出庭代理;對代理人審查不嚴,在不查明代理人與當事人之間是何種關系的情況下,允許其以公民個人身份代理、出庭;因信息不暢,不知道個別律師兼任人大常委會委員,允許其出庭代理等情況。針對上述評查中發現的問題,我們直言不諱地向案件承辦人指出其審查不嚴,會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引起當事人對法院的合理懷疑,進而可能造成當事人上訴和上訪等情況,要求其整改和補救,并將情況向院長匯報,及時進行通報,現已收到明顯成效,違規代理的現象大幅下降,在近半年來的案件評查中沒有發現上述情況。
2、關于送達問題。在案件進行全面評查以前,在我院個別庭室存在案件送達嚴重違法的情況,如在電信合同糾紛中,主辦法官為盡快結案,將法律文書交由原告及其代理人送達。我們發現這種情況之后,及時找承辦人了解,并對這類案件進行了全面評查,按照法律規定,及時進行了處理和補救,并將情況進行通報,要求全院干警引以為戒,通過我們的努力,現在已經完全杜絕了這類問題的發生。
3、關于案件評查中發現的其它問題的處理及效果。在案件質量評查中,我們還發現許多案件存在瑕疵。如送達回證漏寫送達地址或無送達人簽名,少數案件未填“送達人”等;證據未注明提供方,證據復印件、法律文書正本未注明是否與原件核對無異,法律文書書寫存在錯別字、標點錯誤、用語不規范等問題,容易引起誤解;卷宗材料內容存在漏填,漏報、漏編的情況,庭審筆錄中無審判員、書記員簽名;卷宗封面不規范等情況。我們及時評查和通報,實行月月兌現獎懲制度,用以警戒,這些瑕疵案件的發生率大幅下降,由2004年度的每百件案件有5件左右,下降到現在的每百件案件有不到1件。
(二)由于嚴把案件質量評查關,我們的案件質量不斷提高。通過我們堅持不懈實行一般案件全面評查、發改案件重點評查和對有一定影響及普遍存在問題的案件專項進行評查。及時通報、獎懲和整改的措施,睢寧法院的案件質量穩步上升。
1、民事案件的調解率大幅提高。由于在案件評查中,積極倡導民事案件的調解工作,對評查中發現的好的方法和從案件中反映的調解的新思路、新的做法及好的經驗,如凌城法庭的“七個善于”和民二庭的“三個環節,三個步驟”等,及時向全院干警介紹和推廣,產生極好的司法效果和社會效果。據統計,2006年度,睢寧法院的民商事案件調解結案數為1101件,調解率為55.73%,比2005年調解率41.86%提高了13.84個百分點,比2004年調解率30.0%提高了25.73個百分點。2006年度,睢寧法院的案件調解率位居全市基層法院之首。這些成績的取得,案件評查功不可沒。
2、案件的上訴率和發回改判率明顯下降。案件質量的總體提升的一個重要的質量指標數據就是一審案件的上訴率和被二審法院發回改判率。2006年度,睢寧法院審結的各類案件中進有189件上訴,比2005年同期減少113件,上訴率為6.27%,比2005年度同期下降3個百分點。2006年度被市中院改判、發回重審案件21件,比2005年度的57件,同比下降63.2%。
3、案件的申訴率和信訪投訴率下降。案件質量的提高,勢必使我們的案件程序更加規范,實體審理更加公正,當事人對案件的處理結果的滿意度不斷得以提升,因此,案件的申訴率和信訪投訴率就會下降。2006年度,睢寧法院審結的所有案件中,有25件案件向上級法院投訴,投訴率為0.5%,申訴案件64件,申訴率2.1%,比2005年度的向上級法院投訴案件93件,投訴率1.8%,申訴案件114件,申訴率3.4%,有大幅下降的趨勢。
4、其它反映案件質量指標數據。案件質量提升除上述的幾項數據指標外,當庭結案數(率)、民事案件的撤訴率、案件申訴復查和解率等指標數據均能不同程度的有所反映。睢寧法院近三年以來上述的案件分析指標均有所上升,在全市基層法院的排名也日趨靠前,也充分表明我們的案件質量穩步提升。
四、建立案件質量評查檔案,強化質評結果的轉化與利用,推進法官業績考評工作,促進全院案件質效穩步提升
(一)建立案件質量評查檔案。為了使案件評查結果對案件審判質量的提高發揮促進作用,睢寧法院對于案件質量評查驗收的情況,按確定評查的內容,登記造冊,建立案件質量評查檔案,每人一冊,將各承辦人案件質量評查情況的原始材料入檔,專柜存放。各單位隨時可查閱送驗案件的相關情況及各承辦人的案件質量,促使案件評查成果能得以充分運用。
(二)做好案件質量評查通報和反饋及整改制度。明確案件質量評查不是刻意發現案件的缺點和瑕疵,來有意的找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茬,其目的是通過評查發現問題,提出評查意見,引起同志們的關注,為院、庭長日常審判管理工作服務,更好地規范司法行為。因此,案件質量評查,應著重加強交流工作。首先,加強橫向交流工作,即通過我們對案件的評查,及時傳遞案件質量信息,將案件存在的問題進行總結,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避免同類問題再次發生。以此開展案件點評和定期業務庭反饋工作。其次,進行縱向交流,針對上級法院對我院發改案件的處理進行交流和溝通,力求達到與上級法院有統一的司法理念和裁判尺度。加強這些成果的轉換和利用,進行及時的編發審判管理通報,進行警示和經驗介紹,促進法院整體審、執工作的提高。
(三)將案件質量評查結果與法官的業績考核相統一。睢寧法院將案件質量評查與法官的業績考核進行有機的統一,對案件質量評查的結果進行量化評分,以此來作為法官業績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同時,將案件質量評查結果納入本院的崗位目標責任制,作為法官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2004年以來,我院選拔任用了8名中層領導干部,其法官業績檔案中,特別是案件質評檔案中,均無因案件質量問題被通報和處理的。
五、針對案件質量評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定下一步質評工作改進措施和今后的打算
(一)充分調動庭長參與質評工作的積極性。質評工作是審判管理的一項重要業務,而庭長的主要職責就是參與審判管理。我院再實際質評工作中,常遇到庭長怠于案件質評工作的情況,我們將出臺相應的制度,讓案件質量先由庭長把關,這也是讓庭長履行審判管理職責的重要方面。經庭長審查后認為各方面的情況都合格的,再簽字同意結案,然后送審管辦進行質評,審管辦再查出案件有質量問題的,將追究庭長與承辦人的責任。
(二)將質評人員與業務庭掛鉤,讓質評人員參與業務庭的案件審理,以達到相互促進、相互溝通之目的。長期以來由于質評人員沒有辦案壓力,其知識和思維有滯后和僵化的一面,需要不斷更新。讓質評人員實際參與辦案,與一線法官相互促進、相互溝通,有利于質評人員的知識更新及共同進步。同時,質評人員參與業務庭的案件審理及相關業務,對業務庭不符合提高案件質量的方面可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克服質評建議滯后這一現象。
(三)繼續加強利用質評成果。對因案件質量問題,一年內,被連續通報兩次以上的人員,除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外,應取消當年內的評優、評先資格,且在下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