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法院到案發(fā)地對一起影響廣泛案件公開宣判
作者:錢軍 許曉莉 發(fā)布時間:2007-04-05 瀏覽次數(shù):1510
本案七名被告人有4人無業(yè),一人為農民,楊道華原系某派出所聯(lián)防隊員,泰州人劉龍娣為汽車教練。他們共同作案或分別伙同案外人作案達21起,其中搶劫2起、妨礙公務1起、敲詐勒索8起、尋釁滋事9起和非法拘禁1起。在當?shù)赜绊戄^大幾起案件為:
被告人楊道華于
2006年春節(jié)前的一天,被告人吉貞明、生鋒明知所預售的戲票未能演出,仍向孫某強索戲票款人民幣3000元。當孫以未能看到戲為由拒絕時,生鋒等即對其隨意毆打。隨后,吉貞明打電話召集被告人楊義來,共同將孫某限制在某麻將館內,強行索要人民幣2500元。
2005年底的一天,被告人吉貞明、楊義來到某制線廠,向該廠廠長崔某推銷“龍國宴”白酒。基于二人在當?shù)氐膼好陀绊懀弈钞a生恐懼心理,非但不敢接收“龍國宴”,反而主動給二人500元錢,二人亦“坦然”收下。
2005年5月上旬,被告人楊義來與顧海兵等人受雇于吉智寶至江西省豐城市幫助追討債務。同月11日20時許,被告人楊義來和顧海兵、吉智寶以及隨后趕到的被告人梅林、嚴明等8人,用兩輛汽車分別將被害人陳某、周某夫婦強行挾至安徽省安慶市宿松縣華陽河五場七隊儲繼兵家看守,長達36小時,直至被害人朋友將35000元打入顧海兵的銀行卡后,方才將陳某、周某放回。事后,楊義來、梅林、嚴明等人將35000元予以分贓。
在敲詐勒索時,被告人吉貞明等人以揭露男女私情、嫖娼行為等相要挾,多次成功得手。在尋釁滋事時,則利用無故毆打、糾纏他人、插手他人糾紛等手段,頻頻索要補償費、“出場費”和保護費。
被告人楊道華等人的犯罪行為,在當?shù)赜绊憪毫印P侣劽襟w記者在宣判大會現(xiàn)場采訪旁聽群眾和部分受害人時,不少人仍然心存顧慮,不敢多言。
公安部門發(fā)現(xiàn)楊道華等人的犯罪線索后,堅決依法查處,繩之以法,獲得當?shù)厝罕姷目隙ê蛽碜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