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42,江蘇省東臺法院與檢察、公安部門在該市看守所聯合召開公開處理大會,對服刑人員王某破壞監管秩序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王某因犯尋釁滋事罪于20069月被東臺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因刑期較短在東臺市看守所留所服刑。服刑期間,王某不積極改造,屢次違反監規。200715,王某因瑣事與同監室的犯人劉某發生口角,王某乘劉某不備,連續擊打劉某面部,致其兩側上頜骨突骨折和鼻骨骨折,分別構成輕傷和輕微傷。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在服刑期間無視監規,故意毆打他人致人輕傷,構成破壞監管秩序罪,且其不思悔改再犯新罪,主觀惡性較深,應從重處罰,故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與其前罪尚未執行完畢的刑期依法實行數罪并罰。

東臺法院在該案審理過程中,為充分發揮教育警示作用,主動與檢察、公安機關聯系,在看守所進行公開宣判。宣判時,除安排部分服刑和在押人員現場旁聽接受教育外,還利用監所的閉路電視系統進行實況轉播,使所有服刑、在押人員受到一次活生生的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