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黨組在年初要求全體執行干警牢固樹立“司法為民”的宗旨,以落實“規范、高效、公開、廉潔、文明”為著力點,以打造“大執行”格局為抓手,努力實現“一個禁止、二個降低、三個提高、四個規范”目標。

“一個禁止”,即禁止執行隊伍出現任何違法違紀現象。

“二個降低”,即降低執行結案平均天數,確保在徐州市法院系統排名有新的上升;降低執行案件投訴率,確保不超過0.3%。。

“三個提高”,即提高執行案件執結率,確保超過80%;提高執行標的額實際到位率,確保超過70%;提高人民群眾滿意率,確保不出現因執行失范,如執行不力引發新的矛盾。

“四個規范”,即規范執行程序,務必依法定程序操作;規范使用強制措施,務必嚴格實施的條件和履行相關手續;規范執行公開,務必將案件流程和有關規定及時公示或告知當事人;規范結案方式,務必解決執行案件需高現象。

為實現以上目標,全力打造“大執行”格局,著力改變法院在執行中孤軍奮戰的現狀,探索化解“執行難”的新途徑,新沂法院正努力構建三大工作機制。

一是建立執行工作外部領導和監督機制。執行工作要緊緊依靠黨委的領導自覺接受人大監督,積極爭取政府支持。定期向市委、市人大匯報法院執行工作,積極爭取市委對執行工作的支持,請求解決執行中遇到的難題,協調有關部門協助法院執行事宜;積極爭取市人大對執行工作的支持,邀請人大代表參與和監督個案執行;積極爭取政府對執行工作的支持,定期向政府通報涉府涉村案件的執行情況,請求政府協助和督促涉府涉村案件得以盡快執結。

二是建立執行工作外部協作機制。積極爭取在市委政法委的組織協調下,會同公安、檢察機關加大打擊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犯罪的力度;會同工商、金融、土地、車輛、房管等部門,限制被執行人置產、置業、投資、融資,督促被執人積極履行法院的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與紀檢監察部門制定查處領導干部非法干擾法院執行的具體操作規程。

三是建立規范、高效的執行工作內部管理機制。要求執行部門和執行干警嚴格遵守執行流程規定,嚴格遵守執行流程規定、完善卷內材料、嚴格依法采取強制措施,確保執行活動的規范開展;進一步推行執行全過程分開,公開執行干警聯系方式及監督電話,推行執行全程告知制度,確保執行活動的陽光運作;進一步提高執行工作效率,窮盡執行手段,嚴格遵守流程期限,確保執行工作高效運行;進一步加大對執行工作的監督管理力度,通過例會、設立執行龍虎榜、對久執不結的案件實行“三調換”制度,確保執行工作良性發展;進一步加強執行隊伍建設,狠抓政治、廉潔、作風、業務能力建設,為執行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