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迎接12.4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的到來,11月27日下午,淮安市洪澤區人民法院開展巡回審判,將一起侵害未成年人人身財產的案件庭審開進校園。洪澤法院在江蘇洪澤中等專業學校二樓會議室搭起簡易法庭,該校300余名師生旁聽了庭審。

巡回審判庭在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后,隨著法官敲響法槌,庭審開始,同學們不約而同地將目光投向被告人趙某。通過近1個小時的庭審,法庭當場宣判,被告人趙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被告人趙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庭審結束后,洪澤法院少年庭庭長陳書敬就該案向同學們進行了案后釋法。陳書敬總結了近年來發生在校園周邊的多發易發案件類型、分析了產生的原因、提出了預防校園暴力的相關建議。

在與該校師生互動時,對同學們提出的生活和法律問題一一解答,并對部分學生提出的創新普法教育方式方法等問題一一回應,現場氣氛活躍、熱烈,取得良好效果。

“開始以為這場庭審是模擬的,后來看到公訴人和辯護人爭鋒相對辯論,法庭作出有罪判決,才知道是真的。近距離聽審,這還是第一次,很有震撼感。”董同學首先發言說。

 “庭審中趙某年紀和我們相仿,走上犯罪道路,實在不應該,這也為我們敲響了警鐘。”一位女同學說出庭審后的感受,“假如我是本案中的被害人,我會和同學們一起下自習,或者是時間過晚的,我會走大路,最好讓父母來接,避免這種情況出現。”

“法院將庭審搬到校園,用真實案例,教育身邊人,普法內容鮮活、形式新穎,深受師生歡迎。”江蘇洪澤中等專業學校董老師點評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