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五訪”未成年人案件
作者:劉秋蘇 韓艷 發布時間:2007-03-27 瀏覽次數:1610
本網徐州訊:豐縣人民法院在審理未成年人案件過程中,通過“五訪”對失足少年進行卓有成效的教育、感化、挽救,取得了顯著成效,16年來共判處未成年犯587人,無1人重新犯罪或不服改造;該院少年庭先后榮獲省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省青年文明號等榮譽稱號,受到了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
“五訪”是指:一是在庭審前走訪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詳細了解他們走上違法犯罪道路與家庭環境、教育的關系;二是走訪未成年人所在學校、社區,深入了解他們的成長經歷;三是走訪與未成年人關系密切的親友,讓他們多做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工作,使他們能夠悔罪、認罪,放下思想包袱,汲取教訓,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四是走訪關押未成年被告人的公安干警,及時掌握他們在關押期間的思想動態;五是對已判處緩刑的少年犯,全部建立個人檔案,每月定期進行回訪跟蹤幫助教育,防止其重蹈覆轍,再誤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