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個無愧于農民的兒子-記江蘇省東臺法院唐洋法庭審判員徐劉根
作者:東臺市人民法院 發(fā)布時間:2007-03-27 瀏覽次數(shù):3458
他,除了讀大學,就一直在農村,扎根黃海之濱小鎮(zhèn)十五載、創(chuàng)造了出色審判業(yè)績的法官;他,像當?shù)氐霓r民一樣憨厚、樸實、沉靜、恬淡,廉潔奉公;他以惠澤故土的情懷,為民所想為民所急,用點點滴滴的關愛抒寫著一個個普通平凡愛民為民的故事;他就是東臺市人民法院唐洋法庭審判員徐劉根。
“我身上流的是農民的血,就要反哺我的父老鄉(xiāng)親……”
九月的黃海之濱碩果累累。柿子紅了銀杏熟了稻子抽穗了,到處充滿了生機。像往常一樣,徐劉根騎著自行車6點多鐘就出發(fā),從新街鎮(zhèn)趕到唐洋法庭上班,路上花費近一個小時。每天如此,15年啊。“苦不苦是相對的,與種田的父親母親比,這咋能叫苦呢?何況這是我自己選擇的,我身上流的是農民的血,就要反哺我的父老鄉(xiāng)親!”每當有人與徐劉根提起他當初的選擇時,他總是這樣笑著說。
徐劉根出身在新街鎮(zhèn),父母都是農民。1968年,父親30歲時生下他,為了怕有意外,取名徐劉根。高考前的春節(jié)期間,徐劉根母親生了病,但為了不影響兒子的高考,苦苦支撐到高考結束,本不是什么復雜的病,因長時間得不到治療而影響了醫(yī)生的診斷,母親差點喪命。父親獨自撐著家,但因勞累過度摔傷而住院。徐劉根一鍋稀飯從早吃到晚,除了上學,徐劉根還早早地幫家里種地。當他在深夜挑著一擔玉米摔在田間時,他哭了,他深深體會到父母的養(yǎng)育之恩、農民的辛苦,學習更加刻苦。1988年,他被江蘇公安專科學校錄取。分配征求志愿,他選擇了法院,再選擇了唐洋法庭。工作以來,多次面對進城的機會,他都義無反顧地選擇了放棄,把自己的一腔熱血留在了故土,把自己十五個青春年華留給了法庭。擔任審判員以來,辦案年年超百件,近兩年他辦案數(shù)全院第一。今年他辦結案件數(shù)達142件。無一件錯案,所辦案件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準確,說理清楚、透徹,案案成為精品。
“他們都是我的父老鄉(xiāng)親,就要知他們的苦和累,自己多走點多費點神算什么?”
“他們都是我的父老鄉(xiāng)親,就是要知他們的苦他們累,自己多走點多費點神算什么?”每個案件,徐劉根都不急不燥,耐心細致地做好解釋、宣傳工作,力爭使當事人了解相關規(guī)定。何時農忙,何時農閑,自己知道。養(yǎng)春蠶期間,正是春收大忙時節(jié),為了不影響農民農忙時的生產(chǎn),他多次將離婚糾紛、贍養(yǎng)糾紛、鄰里糾紛以及一些債務糾紛的庭審開到農民的家里、田頭;他知道農民有開早工的習慣,安排開庭時間時,總要比上班時間晚半個小時或1個小時。徐劉根十分關心對農村弱勢群體的保護,對案件不是簡單一判了之。他潛心研究農村家庭中婦女、子女和老年人的保護。在處理離婚案件時,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盡最大可能為子女成長創(chuàng)造有利條件,在處理杭某與其離婚案件時,當事人雙方均同意離婚,但都拒絕撫養(yǎng)子女,為了處理好這一問題,他九次找當事人談心,四次上門做工作,在一個風大雨大的日子,他為了做杭某的工作,在路上摔傷,他無怨無悔。通過努力,問題最終得到圓滿解決。他注重案件審理的每個細節(jié),把方便留給鄉(xiāng)親,把困難留給自己。對贍養(yǎng)糾紛案件,他盡可能快地安排開庭,對行動不便的老人,一律安排到當事人家中開庭,以減輕當事人負擔。2005年,他接到崔老漢要求其子崔某贍養(yǎng)的案件后,了解到崔老漢當時正生病,臥床不起,而崔某避而不見,他便上門做工作,當他將崔某從田間找到崔老漢家中時,天色已晚。來到崔老漢家中,他發(fā)現(xiàn)崔老漢境況很差,家中沒有安裝電燈,晚上的照明要靠蠟燭,床頭放著便桶更是臭氣熏天,他不顧臟、累,就地組織開庭,面對事實,崔老漢的兒子終被感動,立即動手將老人居住的地方進行打掃清理,并答應第二天就將老人住所裝上電燈,今后一定要贍養(yǎng)好老人,一件案子得到很好解決。
“缺少文化缺乏法律知識,這不是鄉(xiāng)親的錯。如果我沒有宣傳到位,那就是我的錯!”
徐劉根常常為自己是農民的兒子而感到自豪,也常常為農民們缺少文化而惋惜。由于缺少文化,農民對訴訟的程序、規(guī)則比較陌生。人民法庭審理的案件,絕大多數(shù)是農民日常生活中的矛盾和糾紛,有此事件看起來簡單,但對實現(xiàn)農村和諧意義重大。徐劉根審理案件,既當審判員,又當調解員、宣傳員、指導員、協(xié)調員。巡回辦案,開庭到村、到社,服務到家,通過以案說法,提高群眾的法制觀念,擴大辦案的社會效果。在審理案件時注意尋找糾紛的根源,并注意從心理角度解開當事人思想上的疙瘩,真正做到案結事了。東臺市許河商業(yè)公司與原職工發(fā)生矛盾,以人身損害和財產(chǎn)損害為由告到法庭,這些職工家庭大多在農村,關注的人特別多。在了解到當事人發(fā)生矛盾的根源是有關改制時,徐劉根在鎮(zhèn)大禮堂公開開庭。幾百名群眾旁聽。庭上,他逐條逐項宣講法律,對照法律分清各自責任,引導當事人共同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嚴謹?shù)姆蓷l文,通俗話的語言講解,鄉(xiāng)親們弄明白了,3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2起財產(chǎn)損害賠償糾紛一次性得到解決,幾百人弄清了非法手段爭取合法權益也不行,幾百人弄懂了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徐劉根生長在農村,工作、生活在農村,農民的疾苦他一一看在眼里,他了解農民的苦、累,他也知道農民的想和盼。在2004年,當農民種田的負擔減輕后,他及時發(fā)現(xiàn)農民加強了對土地的重視,他通過調查發(fā)現(xiàn)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有欠缺,及時將此信息向上級作了報告,該信息得到省、市、縣三級部門的重視;在2005年,他積極探討人民法庭在建設和諧社會中的作用和措施,得到東臺市委和鹽城中院有關領導的肯定。
“農民掙錢不容易,那些都是血汗換來的,我吃了用了于心何忍?”
徐劉根待人真誠熱情,但人們也知道他是一根筋,繩犟得很。他言談舉止間時時體現(xiàn)出法官的正氣。他辦案不感情用事,不因個人好惡,拒說情,拒受禮,一切依法辦事。他岳父為同學說情,被他氣得近一年未上門;他父親被他逼著冒雨將他人送的一箱酒送回送禮人處。他十五年如一日,從未受收當事人的一分錢的禮,以致現(xiàn)在根本沒有人再提送禮給他的事。這是他的心里話:“農民掙錢不容易,那些都是血汗換來的,我吃了用了于心何忍?做事就要憑黨性原則,審理案件要嚴格依照法律,這是為人做事的準則。”家住唐洋的丈夫何某在吃酒后動手打妻子,妻子王某受不了,在2005年春提出要求離婚,何某情緒激動,揚言要殺人。徐留根通過耐心細致的工作,雙方和好了,后來,雙方只要有些矛盾,都要到法庭來找徐劉根評評。現(xiàn)在小日子過得很不錯,最近何某拎來一籃雞蛋送給徐審判,表達他們的謝意。但徐劉根還是謝絕了。
父老鄉(xiāng)親心如明鏡。在唐洋法庭的轄區(qū)內,人們都知道徐審辦案件,送禮不要,請客不到,辦案快,案子辦得公公正正、明明白白。黨和人民也給了他許多榮譽。多次獲得先進工作者、優(yōu)秀共產(chǎn)黨員、十佳書記員、十佳審判員、十佳調解能手等稱號,2005年被鹽城中院榮記三等功。
“農民的兒子,就要把根留在農村,公正為司法、一心為民,做一個無愧于農民的兒子。”徐劉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