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鑒于訴前保全是一種應急保全制度,如果措施不當,就可能損害對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使對方當事人遭受重大經濟損失,同時也會給法院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為了更加依法有效地運用訴前保全,洪澤法院在訴前保全中堅持做好“三個”分析、把好“五關”,確保訴前保全運用的合法有效。

做好“三個”分析是指對具體案件的原因、對象、范圍三個方面加強分析。一是對有履行能力而不愿履行,故意隱匿、轉移財產的采取訴前保全措施,該查封、扣押的堅決查封、扣押,該凍結或采取其他措施的堅決凍結或采取其他措施。對償債不能是由于客觀因素而非故意造成債務不能履行的,采取凍結等措施保全,一般不采取查封、扣押等較強硬的強制手段,以免影響當事人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生活。二是在對象上分析。根據不同的對象可采取不同的保全措施,特別是對涉及三資企業、外商企業以及貧困、特困企業的訴前何全采取慎重態度,既達到嚴肅執法,又注重實際情況和社會效果。對有較大影響的案件,應及時向上級或有關部門通報。三是從范圍上分析。在保全中,對貨幣、庫存原料、產成品,尤其是對設備等要取保全措施時,堅持以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為前提,采用登記財產查封方式等冷處理措施,使訴前保全功能真正得到依法有效地發揮。

把好“五查”關是指把好五個方面的審查。即:一查申請是否符合管轄的規定。在審查時,首先查明保全財產的地屬問題,如果財產不在管轄范圍內,則告知申請人到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訴前保全,防止因地方利益而不按規定程序采取訴前保全措施,亂爭管轄權。二查申請方、被申請方是否存在債權債務關系,有沒有把非債務人列為被保全對象,當申請人提出保全申請時,要求申請人提供能夠證實權債務關系的有關原始憑證,以便確認雙方債權債務關系,防止把保全主體搞錯。三查被保全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也就是說,申請方申請保全的財物是不是被申請方所有,防止把非利害關系人的財物作為保全物。四查是否存在可能使申請方遭受重大損失的應急情況。五查有無擔保。其擔保資格如何、有無相應的行為能力,擔保是否合格。訴前保全的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如果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應收回其申請。對擔保人的資格問題,應嚴格按照擔保法的規定,即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能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能為保證人,如果有上述單位作為擔保人的,應由申請人重新提供保證人的進行擔保。保證人還必須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即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具有代為請償債務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