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偷機關單位 大膽竊賊終落網
作者:吳杏萍 儲晨潔 孫躍君 發布時間:2007-03-22 瀏覽次數:1926
本網無錫訊:日前,宜興法院審理了一起專以機關單位為目標的盜竊案。光天化日之下“穿梭”于宜興各機關單位辦公室,在短短的四個月內瘋狂作案15次,宜興法院對大膽竊賊被告人蔣某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宜興法院經審理查明,2006年6月至10月期間,現年44歲,來自江蘇溧陽的被告人蔣某先后在宜興市財政局、環保局、農林局、藥監局等單位,盜竊作案15起,竊得人民幣5000余元,手機、香煙、酒等贓物合計價值人民幣6000余元。
在法庭上,蔣某交代,機關單位的東西很好偷。他拎著個公文包,在上班時間假裝是去機關單位辦事或者找人,然后堂而皇之的進入辦公大樓,見有辦公室門敞開而又無人時,便悄悄溜入實施盜竊。他發現機關工作人員大多缺乏警惕性,手機、拎包等物隨意放置于桌面或者椅子上,離開辦公室也不隨手關門,于是他總能“滿載而歸”。在四個月時間內就順利“光顧”了10余家機關,盜竊所得1萬余元。蔣某說自己沒有工作,就想著用“這種方法”弄點錢用用,每次乘車從溧陽到宜興來都和妻子說是幫朋友做工程的,作案所得大部分回去就交給妻子,騙妻子是朋友所送。
法官提醒:
承辦法官在辦完此案后,建議黨政機關的工作人員要增強治安防范意識,護好自家院,對外來人員提高警惕,不給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機。同時,針對本案很少有人去報案的情況,建議失竊者一旦被盜后,要及時報案,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偵破工作,為預防和打擊犯罪分子盡到應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