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qū)人民法院把加強案件指導作為提升審判水平的一項重要措施取得顯著成效。2月初,該院在南京中院召開的全市法院調研工作會議上展示了成果:近三年來,共在最高法院和省法院權威案例載體上發(fā)表案例27篇,其中2篇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公報》、4篇入選《中國審判要覽》、2篇入選《人民法院案例選》,有近10件案件分別被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市法院評選為精典案例或優(yōu)秀案例。

南京玄武法院把明確指導案例標準,作為加強案件指導的首要工作。他們緊密結合審判實踐,加強調研,專門召開審委會研究制定了指導案件的評選條件,確定了4項標準即:指導案件必須具有代表性、新穎性和指導性,能準確把握立法的意圖和精神,在法律適用上有發(fā)展和創(chuàng)新;審判必須程序規(guī)范合法、無瑕疵;法律文書必須規(guī)范,邏輯嚴謹,說理充分,使其成為向社會公眾展示法院文明、公正司法形象的載體;裁判結果必須反映正確的價值取向,實現(xiàn)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tǒng)一。

他們創(chuàng)設制度加強對案件的跟蹤與挖掘。該院立案庭通過立案提示制度,每天從新受理的案件中篩選出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件,提示審判部門予以重視。同時,法院建立案例信息工作網絡,每個業(yè)務庭指導一名責任心強、思想敏銳,具有一定理論業(yè)務水平和較強寫作能力的同志擔任聯(lián)絡員,隨時交流典型案件審理情況,防止優(yōu)質案件資源流失。在此基礎上,院定期公布案例編報情況,提醒和督促審判人員了解黨委、上級法院及社會各界關注的司法焦點和熱點問題,引導審判法官有針對性地開展案例研究工作。

對已發(fā)現(xiàn)的典型案件,他們注重把優(yōu)質案件資源與優(yōu)秀法官相結合。各業(yè)務庭發(fā)揮庭長分案的調節(jié)作用,將典型案件交由優(yōu)秀法官審理。對有重大影響特別疑難復雜的新類型案件,法院還組織全院優(yōu)秀法官參與研究,集體攻關,確保案件質量。如該院去年受理的余剛等4名被告人在網絡上傳播并利用“木馬”病毒程序盜取帳號、密碼并竊取他人存款的案件是件新類型案件,案件審理和案例編寫的難度較大。該院遴選了一名業(yè)務骨干,一名有豐富經驗的人民陪審員,一名有深厚法院理論功底的法官組成合議庭,經過認真研究,使該案定性準確,公正判決,此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報》采用。

積極推動指導案件的成果轉化,發(fā)揮其對內、對外的指導和導向作用。他們一方面創(chuàng)辦了《調查與研究》內部刊物,定期匯編指導案件案例,組織干警進行學習研討,指導全院審判工作,另一方面,通過媒體加大對指導案例的宣傳,擴大指導案件的社會影響。去年,該院共有5件次案件被上級機關評為精品案件,其中,夏淑琴訴日作者侵犯名譽權糾紛案被中國法院網與人民網、央視國際評為“2006十大案件”,夏長生等侵犯著作權案被南京市評為十大新聞事件。

為充分調動法官辦好指導案例的積極性,該院出臺了《關于加強案例報送、完善案例指導工作的意見》,將案例指導納入年終考核范圍,作為“五好法官”評選的條件之一并加大獎勵力度。與此同時,該院還以開展“辦范例案件,推知名法官”活動為載體,開展案件類型化研究,以研究促審判、以案例創(chuàng)特色,調研工作連續(xù)多年被省、市法院評為先進,該院的公司法案件、氣象行政案件、保險案件等方面的審判形成了特色。2004年參加了最高法院舉辦的審理期貨案件研討會,有2篇論文在會上進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