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春雨淅淅瀝瀝下個不停。這天早晨,南通中院執行局法官王有強、葛錦峰、王建勛、張志新和書記員王冰及法警支隊副支隊長陶錦華、法警欒紀青等一行8人,冒雨驅車前往江蘇通州市石港鎮屯天河村,查封扣押被執行人楊某家的財產。

這是一起特殊的案件。申請執行人家和被執行人家住同村同組,前后相距不到100,兩家老人心頭都有揮之不去的陰影。申請執行人于某是一樁故意殺人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于某今年14歲,她的母親馬某與同村村民楊某長期有不正常男女關系,為此馬某夫婦不睦。200622日晚,馬某打電話給楊某,稱其丈夫要到其打工的廠里吵架,要他過來。當晚22時許,楊某在本村村部附近找到了馬某夫婦倆,楊某用空心鐵管連續擊打馬某丈夫的頭部,致其昏死過去,然后將其拋至河中。經法醫鑒定,被害人系嚴重顱腦損傷后溺水死亡。同年12月底,楊某被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死亡賠償金、兩位老人的撫養費和小孩的撫育費等共計人民幣148992.5元。馬某也被判處有期徒刑。

楊某殺害于某的父親,給兩家留下了慘劇:于某要讀書,她的爺爺奶奶70余歲,體弱多病,住兩間破陋的房子,家里窮得叮當響。楊某的父母近80歲,常年生病,自從楊某殺人后,感到無臉見人,整天呆在家里,終日以淚洗面,楊某的妻子幫人打工和種地,靠微薄的收入養家糊口,住一幢負債蓋起來的二層樓的房子。

面對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家的景況,怎樣才能做到既依法辦案,又合情合理呢?南通中院法官沒有采取簡單強制措施,而是和風細雨地做好雙方當事人的工作。他們冒雨踏著鄉間泥濘的小路,先是來到于某爺爺奶奶家中,噓寒問暖,從法理情幫助老人從悲傷中走出來,振作精神,克服困難,撫育小孩,安度晚年。接著又冒雨來到楊某家中。楊某的父母見到法官,目光呆呆的,楊某的妻子戰戰兢兢。年近60歲的法官王有強安慰兩位老人,對他們的境遇表示同情。王有強法官慢聲細語地說,盡管楊某已伏法,但法律是無情的,應依法履行賠償義務。經過幾個小時耐心細致的工作,楊某的父母終于答應主動配合法院執行。法官和法警冒雨幫助一起搬東西,雨水打濕了衣服,大家渾身凍得瑟瑟發抖,卻全然不顧,順利查封了房子,楊某的妻子還表示配合法院做好其兒子的工作,爭取將摩托車交給法院處理。

此時,村民們早已吃過了午飯。法官們肚子卻餓得咕咕叫,但想到此次行動既保證了申請執行人權利的實現,又保證了楊某父母和妻子應有的居住權,并使雙方老人驅散了心頭的陰影,臉上露出了欣慰的微笑。望著在風雨中漸漸遠去的法官,村民們由衷地贊嘆:“南通中院的法官真是好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