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萬多元換得半年夫妻
作者:徐燦 發布時間:2007-03-20 瀏覽次數:1758
本網南通訊:所謂一日夫妻百日恩,可在有些人的手中卻變成了賺錢的工具。陸某家住如東縣馬塘鎮馬豐村,因家境貧困,其父母很擔心自己兒子的婚事,于是四處打聽為自己兒子物色對象,早點為兒子完婚。
2002年底,經陸某的舅舅打聽到在本縣豐利鎮有個打工妹的遠房親戚龔某(女),比陸某小一歲,人也長得漂亮,愿意嫁到這里,陸某父母聽說后很高興,于是與介紹人定下雙方見面日。見面那天,龔某和其父親一同來到陸某家,見面后雙方都很滿意。根據雙方的約定,陸某父母將15000元人民幣給了龔某父親,龔某父親也將其女兒交給了陸某,從而確定了雙方的戀愛關系。
經過一段時間的相處,陸某與龔某于
如東縣人民法院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依法缺席判離了這對婚姻。陸某接到判決書時非常感憤地說:“這四萬多元的人民幣是我們全家人的血汗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