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健全執行款物發放制度,防范廉政風險,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省高院的統一部署,江陰法院開展了集中清理執行案件暫存款專項活動,目前已發還執行款742.9萬元。

  江陰法院本次集中清理執行案件暫存款專項活動從2015年3月11日開始,清理范圍主要是以近三年的案款及大標的的執行案款為重點,由近及遠,逐年清理。專項集中清理活動開展以來,院黨組高度重視,成立了執行案件暫存款清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負責案件暫存款清理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并研究制定了清理工作實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為確保案款清查工作順利穩步推進,法院專門聘請了審計部門同步進行審計。執行局與行裝科密切配合,認真清理滯留法院賬戶上的執行暫存款以及其他賬戶,對能夠發還申請人的立即予以發還;對滯留時間較長,執行案件和發還對象不明的案款采用“以款找案”,使款項與執行案件一一對應,再調閱案卷查明情況后,及時聯系當事人予以發還或退清。院紀檢監察部門同步參與案款清理的實時監督,對現有暫存款總數、清理發還的每一筆款項,無法清退的“匯總臺賬”的真實性出具“審查意見”。

  目前,執行局已完成57件執行案件742.9萬元清查、發放工作,下一步執行局將按照省高院清理工作通知的要求,不折不扣力爭在4月底完成案款清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