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四項機制解決信訪難題
作者:王平 發布時間:2007-03-15 瀏覽次數:1678
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認真規范信訪接待行為,建立有效機制,采取法律引導,建立長效機制,多方協調相結合等方法,化解了社會矛盾,促進了社會和諧。
該院從信訪工作實際出發,本著司法為民、司法公開、公正和效率的原則,根據案件的不同類型,建立了一套科學合理的信訪工作機制。
一是建立預防機制。定期分析研究信訪工作,形成以立案庭為職能部門,紀檢監察室為督察機構的全院大信訪格局,認真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及時處理上級黨委、人大督辦、交辦的案件。
二是建立長效考評機制。實行案件質量跟蹤負責制,全面建立審判和執行工作質量考評體系,將及時、有效處理涉訴上訪工作納入全年目標責任考評的重要標準,進一步調動干警處理信訪案件的積極性、主動性。
三是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及時加強與縣、鄉黨委、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協調,建立與市中級法院各個部門之間的聯動,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新局面,有效杜絕信訪案件在涉及多個部門時的扯皮現象。
四是建立信訪聽證機制。在處理復雜疑難信訪問題時,召開聽證會,及時查明涉訪事實,把握涉訪重點,正確對信訪案件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