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出席省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的代表們審議省法院和檢察院工作報告。代表們認為,兩院在指導思想上堅持黨的領導,在工作理念上突出民本意識,切實發揮職能作用,在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環境上發揮了積極作用。省兩院服務大局意識增強,接受人大監督更加自覺,履行職責更加有力,文明執法措施更加務實,管理更加規范,更加重視隊伍建設,各方面工作都上了一個新臺階。

  代表們希望,兩院要繼續依法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活動,全力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要加大對物價、欺行霸市等經濟秩序的整頓力度;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勞資糾紛的法律服務。省法院要在執行、息訴息訪等方面進一步加大力度,強化能動司法。省檢察院積極延伸檢察職能,提出檢察建議的做法很好,能夠為政府工作把關,規范政府工作,要繼續堅持。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繼續探索積極有效的執行舉措,切實扭轉執行難狀況。

  代表們建議兩院,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加強自身建設,更好地服務“兩個率先”,服務“十二五”發展。要樹立司法公正的價值目標,使司法成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有效平臺。要樹立執法是業績,化解矛盾也是業績的理念,充分發揮司法機關解決糾紛、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功能。要樹立效率優先的理念,及時解決社會沖突,努力解決執行難的問題。

  要進一步提高法官隊伍的綜合素質,既要注重提高學歷層次,也要注重提高執行能力和溝通能力,在保障公務行為程序化、規范化基礎上,努力實現嚴格司法與有情操作的有機統一。

  基礎在基層,關鍵在基層。不少代表提出,兩院工作應注重重心下移,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把各類矛盾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開展普法教育,讓廣大農民學法知法懂法,提高運用法律解決農村矛盾糾紛,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加強群眾工作,建立完善與人大代表和群眾加強聯系的長效機制,傾聽群眾呼聲,暢通人民群眾訴訟渠道,有效解決反映的問題。建立對弱勢群體法律援助的長效機制,免除城鄉低保群眾的法律費用,解決困難群眾打官司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