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在集中清理執行積案過程中,為樹立法院權威,把執行涉府涉村案件作為突破口,集中全力予以攻克。針對此類案件的特殊性,采取三項措施加大執行力度。

一是主動爭取支持。我院主動向市委、市人大匯報案件清理進程及遇到的困難,并邀請部分人大代表參與法院執行工作。我市成立了由四套班子領導牽頭的全市執行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市執行工作,并將支持法院執行工作列入各鎮、各單位年終考評。同時,市人大領導牽頭召開了全市16個鎮的鎮長會議、市直5個涉案單位負責人座談會,為與會人員樹立“還債也是政績”的觀念。

二是積極促使和解。對一些村、鎮暫無履行能力的案件,我院采取做通做透申請人的工作,自愿、主動的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同時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由承辦法官負責到底,不定期的對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進行檢查,督促被執行人分期分批履行義務。

三是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我院對于有能力但拒不履行義務的村鎮,首先采取查清財產、摸清情況,并告知其法定代表人限期履行,如到期后仍未履行,則依法采取查封財產、凍結存款等強制措施,并在媒體上公開曝光,迫其履行義務。

1月份以來,我院共執結涉府涉村案件116件,執行標的額達522.78萬元,取得了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