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老伴突發中風欠下數千元醫藥費,問兒要錢竟遭推阻。已是古稀之人還落此境遇,后悔不該早早地為兒掏空家財。38,江蘇省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法院一審判結了該起高齡父母告兒贍養案件,判令被告錢某兄弟二人每月各給付二原告生活補助費50元,并承擔母親姚氏醫療費的三分之一。

原告姚氏夫婦今年均已70余歲高齡,早年前后共生育子女3人。子女成家立業后,按照南通當地農村的習慣做法早早地分家析產給了2個兒子。起初,二老身體健朗之時,靠著錢老伯微薄的退休工資勉強生活得下去,不曾為兒女“添亂”。2005年,因大兒子將老人生活用房拆除導致老人流離失所,后在鄉村組織的協調下由大兒子負責提供居住。200611月,姚氏突發中風住院治療,至于醫療費用錢某兄弟二人無人理會,迫使老倆口東挪西借才湊足了6000元醫藥費。出院后,姚氏夫婦多次找兩個兒子協商住房、看病欠債等贍養問題,均遭托詞拒絕,無奈告法庭。法庭上,針對養老問題被告之間爭論的主要焦點竟是父母當年分家不均,著實讓原告寒心,后悔不該為兒傾囊而出,落下如此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