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偽造多重身份,以戀愛為名編造各種理由騙取多人錢財。日前,隨著上訴期的過去,海安市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詐騙案、容留他人吸毒案,判決被告人徐某犯詐騙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八千元,責令退賠被害人全部錢財。

2018年9月至10月間,徐某結識了高某,謊稱自己是某公司股東,并隱瞞自己的真實年齡,假意和高某談戀愛,以獲得高某的信任。之后,徐某以公司開展業務需要買車、簽合同投資工程要資金周轉等虛假事由,合計騙得高某人民幣13萬余元。2019年1月至4月,徐某又結識了趙某和張某,謊稱自己是海安公安局工作人員或某公司股東,同樣以戀愛的方式獲得對方信任,再以各種理由,騙得兩名受害人共計26萬余元。

2019年5月13日,趙某向海安公安機關報案,警方于次日立案,并經審查發現徐某因吸毒于2019年5月14日被如皋市公安局行政拘留。2019年5月24日如皋市公安局將吸毒線索及被告人徐某移交給海安市公安局,經訊問,徐某如實供述了其容留他人吸毒的事實和上述詐騙的事實。

海安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多次單獨或伙同他人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場所,其行為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徐某一人犯數罪,依法應當數罪并罰。被告人徐某在容留他人吸毒罪與他人共同作案部分系共同犯罪,其在共同犯罪部分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徐某在因吸毒被行政拘留期間,主動交代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實,可視為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被告人歸案后經訊問,能如實供述自己的詐騙事實,系坦白,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多次詐騙,可酌情從重處罰。遂依照相關規定,作出如上判決。

本案的發生提醒人們在努力尋找那份甜蜜愛情的同時,切記要提高自己的防騙意識,不可被對方包裝出的外在輕易迷惑。針對對方展示的“優越條件”,我們要有查證意識;面對對方提出的用款需求或大額借款,在自己能負擔的范圍內仍要審慎甄別,盡可能保留有關借款數額及用途的憑證;如發現被騙,應主動尋求警方的幫助,切不可寄希望于“負心人”的甜蜜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