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積極服務于新農村建設
作者:新沂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03-05 瀏覽次數:1891
本網徐州訊:新年伊始,新沂法院積極適應新的形勢需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諧司法理念,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積極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務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加大便民訴訟服務力度,全力化解農民群眾訴訟難。進一步強化訴訟指導工作,積極為當事人免費提供訴訟指南,全面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與義務。探索完善多元化立案工作機制,為方便外出人員訴訟,繼續推行預約立案。充分關注困難群體的司法需求,對農民工、下崗職工、孤寡老人、殘疾人等訴訟群體,積極采取緩、減、免交訴訟費的司法救助措施,確保困難當事人打得起官司。繼續擴大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范圍,努力縮短辦案周期。積極推行以案釋法、判后答疑制度,讓勝訴當事人贏得堂堂正正,敗訴當事人輸得明明白白,促使當事人服判息訴。
二是充分發揮訴訟調解功能,全力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繼續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原則,積極尋求化解矛盾的最佳方式,強化訴訟調解功能,把“案結事了、定紛止爭、勝敗皆明”作為調解工作的總目標,努力做到案結事了。著重做好涉及農民群體利益案件,共同訴訟、集團訴訟案件,敏感性強、社會關注程度大案件和申訴復查案件及再審案件的調解工作。積極探索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將訴訟調解與思想教育、行政處理、人民調解有機結合起來,多渠道、多途徑解決矛盾糾紛。全力促進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三是強化民事審判職能作用,穩妥化解各類涉農糾紛。牢固樹立司法為民思想,認真審理好婚姻家庭、繼承、贍養、撫養、相鄰關系等多發性案件,促進家庭鄰里和睦。穩妥審理好土地承包等群體性糾紛,努力化解因補償費分配不公、拆遷安置不當等引起的矛盾糾紛,著力做好農民群眾工作,穩定農民群眾情緒。妥善審理涉農案件,把妥善處理好農村土地承包與征收征用、農業產業化以及農民工權益糾紛,作為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中之重,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保護農民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