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jpg

2021年2月1日,由南通中院統一部署的“六穩”、“六保”專項執行周行動在全市啟動。凌晨5時45分,如皋法院組織46名干警、11輛警車,對全市范圍內涉金融、涉民生、涉民營企業案件拉開行動序幕。

黨組成員、副院長任鋒作執行動員講話。

2008年,王某向某建材公司購買若干水泥磚,經建材公司多次催要,王某仍未給付。2018年,建材公司將王某訴至法院,如皋法院判決王某給付建材公司貨款2萬余元及利息。王某不服,上訴至南通中院被駁回。2020年3月,建材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中,王某與建材公司達成分期履行協議,后又未按期履行。本次集中執行傳喚其到法院,王某一開始拒不配合,經談話教育,王某認識到自己行為不當,現場履行全部案款并繳納罰款1000元。

2018年,石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意外碰撞站在路邊的顧某,致顧某受傷,顧某為此治療花費3萬余元,判決生效后,石某未及時履行。2019年,顧某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人員多次到石某住處查找,均未找到石某本人。本次執行找到石某后,將其帶回法院,石某現場履行1萬元,其余案款與申請人達成分期履行協議。

和解后不履行?強制執行!!!申請執行人尤某與被執行人黃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執行標的25000元,執行中雙方曾經達成和解,本院終結執行。因被執行人黃某未按和解的約定履行,本次執行現場搜查后,帶回被執行人并查封汽車一輛。經談話教育,被執行人黃某全部履行完畢,法院解除對其車輛的查封。

截止發稿時,本次“專項執行周”首日,如皋法院執行局共計傳喚執行人10人,執結2件,和解8件,執行到位30萬元,罰款1000元。如皋法院將圍繞“六穩”“六保”工作,扎實開展執行周專項執行行動,以實際行動增強群眾幸福感、獲得感,努力讓勝訴權利人及時實現權利,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