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頻打騷擾電話,一男子被判刑!
作者:沛縣人民法院 呂瑞 韓孝 發布時間:2021-11-03 瀏覽次數:1128
提起騷擾電話,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大家接到的也大多是購買保險、小額貸款、房屋裝修等方面的電話。然而一名男子為尋求刺激選擇“另辟蹊徑”,竟在深夜頻頻撥打同村鎮集團短號電話騷擾、辱罵他人。近日,江蘇省沛縣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騰某有期徒刑二年。
“親愛的,你想我沒有......”接連幾日,某村居民李某花常在深夜時接到同一個集團短號打來的電話,對方總是說些曖昧不清甚至下流的侮辱性語言,陌生男人的話語讓李某花手足無措,而聽到談話內容的丈夫王某更是火冒三丈,一度懷疑李某花與來電人有染,夫妻二人感情因這些陌生電話陷入危機。
無獨有偶,居民張某強也在深夜熟睡時接到一陌生男子打來的電話,起初只是以為鄰里鄉親有急事,但他迷迷糊糊接通電話后,對面卻傳來陣陣惡毒謾罵,連問了幾聲是誰后,對方卻不予回答,張某強掛斷電話后,對方又繼續打來,連續幾晚,讓張某強不勝其擾,心煩意亂。
與此同時,同村的黃某菊、郭某良等二十多人也深受這“夜半鈴聲”的騷擾,女同志們心生恐懼,夜晚不敢出門;幾對夫妻心生嫌隙,爆發矛盾;未成年人更是嚴重影響到學習和身心健康......一通通騷擾電話,嚴重影響了村民們正常的工作生活。最終,忍無可忍的眾人選擇報警。
法院查明
經查明,嫌犯系同鎮男子騰某,為尋求精神刺激,騰某于 2020 年 8 月至 12 月期間夜間或者凌晨,使用電話隨機撥打該鎮區域內的集團短號,如果是女性接電話他就說“親愛的”“我想你”等之類的話,甚至說一些下流、侮辱的語言。如果是男性接聽電話,他就破口大罵。對方不予理會、掛斷電話,騰某就不停地重撥。在短短兩個月時間內,騰某先后撥打了20余人的電話進行騷擾,嚴重影響了他人的正常生活。而早在2008年,騰某就因頻繁撥打騷擾電話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顯然其并未吸取教訓,反而故態復萌,變本加厲。
沛縣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騰某為尋求刺激,多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法應當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據被告人騰義銀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犯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六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沛縣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如上處罰。
法官說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刑法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形式規定為四種:①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②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③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④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本案中,滕某多次打電話辱罵、騷擾他人,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在此提醒廣大群眾,線上和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撥打騷擾電話、網絡發布極端留言等均會觸犯法律法規,請大家遵守法律,文明生活。
沛縣法院 呂瑞 韓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