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地區八起非法集資類案件集中宣判
作者:邢爾婷 城洪陽 發布時間:2012-11-28 瀏覽次數:926
11月27日上午,宿遷地區8起非法集資類案件分別在泗洪法院、泗陽法院、宿城法院進行集中宣判。此次非法集資類案件集中審理邀請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部分群眾到庭旁聽庭審,提出意見建議并進行監督指導。
曹某等8名被告人均以高額利息為誘餌,采用口口相傳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吸收公共存款,且事后無法歸還。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曹某等八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并根據案情不同,分別判處曹某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至七年不等,并處罰金七萬至十七萬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