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多年來,江蘇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意識,始終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按照構建平安社會的具體要求,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扎實有效地開展平安創建工作,有力地促進了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一、依法懲治刑事犯罪,全力維護社會穩定。該院始終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建立健全經常性的嚴打工作機制,依法嚴厲懲治嚴重刑事犯罪,全力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同時,該院堅持正確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輕微犯罪、初犯、偶犯等,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不大,被告人認罪悔罪取得被害人諒解的,盡可能給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依法從輕、減輕處罰。該院還注重加強刑事司法領域內的人權保障,堅持罪刑法定原則,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認真落實指定辯護制度,完善防止超期羈押的工作機制,保證被告人受到合法、公正、文明的審判。

二、發揮調節規范功能,促進社會和諧發展。該院始終把民商事審判、行政審判作為構建平安社會、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積極開拓思路,創新機制,尋找切入點和結合點,充分發揮調節規范功能,依法平等保護不同訴訟主體,不同地域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濟健康有序運行,促進市場交易信用的建立。特別注重妥善處理好企業破產改制、城鎮化建設、土地開發、拆遷改造、環境污染、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矛盾和糾紛,依法有效地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矛盾激化;妥善處理各種涉農糾紛,打擊和制裁坑農、害農行為,保護農民權益,全力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積極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司法保障;監督和規范行政行為,促進依法行政;妥善處理涉及下崗職工、低保失業人員、城鄉困難群眾利益的案件,切實做到維護權利、化解矛盾、平息糾紛,防止影響穩定大局。

三、完善糾紛解決機制,妥善化解涉訴矛盾。該院在審判工作中,不斷完善訴訟調解機制,把訴訟調解貫穿于民事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堅持多調少判、能調不判,努力實現案結事了;強化執行和解、行政案件協調和解以及刑事自訴、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調解工作,積極運用和諧的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糾紛,切實維護社會的和諧與穩定。該院還積極構建“大調解”格局,打造“訴調對接”無縫工程,探索完善協助調解、委托調解等調解方法方式,充分發揮工會、婦聯、基層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作用,積極借助社會力量化解矛盾糾紛。2006年,該院的調解撤訴率達到了57.11%,大量的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

四、創新機制,扎實做好涉訴信訪工作。該院要求立案、審判、執行部門堅持全院一盤棋,一切從維護穩定、鈍化矛盾、化解糾紛出發,強化責任,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信訪接待工作。不斷改進工作作風,認真接待,耐心解答,通過有效地接訪,化解和消除當事人對法院生效裁判的對立情緒,做好服判息訴工作,切實降低再申訴以及防止“民轉刑”案件的發生。該院建立健全了突發事件快速反應處理機制,一旦發生集訪事件,以便及時組織力量接待處理。如在“兩會”及春節期間,對上級法院及市政法部門反饋的信訪案件,實行分管領導包干帶隊,逐案清查,人人見面,穩定情緒,解決問題,有效地防止了越級上訪。2006年,該院信訪率在1%以下,信訪量始終控制在個位數,信訪工作在徐州市法院系統一直名列前茅,得到了省、市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與認可。

五、堅持司法為民,全面落實便民訴訟舉措。堅持訴訟指導制度,全面告知當事人訴訟注意事項,引導當事人正確行使訴訟權利。投資40萬元完成了省市縣三級局域網建設,人民法庭實現網上立案和遠程電子簽章;投資近20萬元,為人民法庭專門設置了電子顯示屏和審務庭務信息宣傳欄,以便于群眾旁聽案件、學習法律知識;在偏遠鄉鎮設立3處巡回審判點,盡力為人民群眾訴訟提供方便;進一步健全和落實司法救助制度,確保經濟困難的群眾打得起官司。2006年共為困難群眾緩減免訴訟執行費用50余萬元。

六、大力加強隊伍建設,切實提升司法能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干部隊伍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礎與保障。為此,該院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深入開展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引導干警進一步端正司法思想。加強業務素質建設,以教育和培養優秀人才為重點,不斷夯實法官理論知識素養,切實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推行黨風廉政責任制,重新簽訂黨風廉政責任狀,實行廉政分級管理;繼續推行全員述廉活動,開展“遵章守紀、廉潔司法”主題教育活動;積極開展樹立廉政典型活動,組織干警到市中院旁聽有關案件庭審,給全院干警家屬發出一封廉政公開信,設立了廉政保證金,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了干警廉政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