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中散發著煙花爆竹的余味,路上行人的腳步明顯緩于平日的節奏,微醺的節日氣氛依舊讓人有點戀戀不舍。

 

大年初七,迎來了新年的第一個工作日。

 

雖然分別才短短幾日,感覺上卻已經是老長老長的了,同事們都在禮貌地相互問候著過年好。伴隨著陌生臉孔陸陸續續地出現,一聲清脆恢宏的法槌聲輕輕地落下,法庭新一年的工作就此拉開帷幕。

 

今天的原、被告席上分別坐上了兄弟倆,為了房屋產權的歸屬對簿公堂。原本無甚價值感的農村房屋一旦遭遇拆遷,立馬成了炙手可熱的香餑餑。兄弟倆拍案而起橫眉冷對幾經波折均未能妥善解決,法院成了他們求助的最后一個對象。趕在年前立了案,新年第一個工作日就安排了開庭。兄弟倆因為這事,年都沒有過得安穩,法官也一樣,非常理解他們的心清。雖說清官難斷家務事,畢竟是至親的骨肉同胞,事情早日妥善解決,對他對他對大家都是最為有益的。

 

兩個小時的庭審很快地結束了,雖然雙方沒有達成大致的調解意向,案件的基本事實還是漸漸明晰了。承辦法官沒有選擇當庭宣判,打算庭后再分頭找雙方談談,盡最大能力做做調解工作。法律是公正的,可法律效果還是要兼顧社會效果的。誰說不是呢?就本案而言,依法裁判可能并不難,可是,如果能有一個握手言和的調解方案,不是更好嗎?

 

同事們正對剛剛結束庭審的案件討論著協調方案,一位中年男子行色匆匆地沖進法庭大門。原來,一起交通事故賠償案的被執行人在外出避債很久之后,終于露面了。執行法官放下手中正在查閱的案卷,急急趕赴申請人指認的地點……

 

2011年的工作旅程,就這樣開始了。有一點點留戀,更多的是憧憬和希望。通過我們的努力,對是非曲折作出理性的判斷和妥善的處理,法律人的人生之義,莫過于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