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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長三角區域金融司法合作協議簽署儀式暨工作座談會在線上舉行,會議由上海金融法院承辦,南京、杭州、合肥、蘇州中院應邀參會。南京中院黨組書記、院長孫道林,黨組成員、副院長吳焱參加會議。

會上,孫道林院長介紹了南京法院在依法履行金融審判職能、推進金融審判體制機制改革、加強金融審判專業化建設、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等方面取得的顯著成效。

今年1—10月,南京法院共受理一、二審金融案件42346件,審結39621件,同比分別上升45.08%和52.01%。南京中院先后與相關職能部門建立了行政監管和司法審判聯席會議等8機制,支持成立多家各具特色的調解組織,探索共同訴訟、示范性訴訟、代表人訴訟等多層次立體化證券糾紛集體訴訟模式,5家基層法院相繼成立金融案件專門審判機構。先后完成國家、省、市級調研課題7項,編輯出版著作《保險類案裁判規則(一)》。南京中院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工作連續兩年被評為南京市“平安護民十項舉措”和“法治南京建設十件實事”。

孫道林院長表示,南京法院將以此次簽約為契機,持續加強五地法院金融司法協作,共同推動長三角金融司法一體化取得新進展,為長三角一體化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一是推動協作內容制度化。各中院聯絡機構加強會商研究,有序出臺內容具體、可操作性強的制度規范,促使合作機制落地落實。二是推動聯席會議固定化。每年定期輪值召開五家中院共同參加的聯席會議,盤點總結收獲、交流分析問題、謀劃推動工作。三是推動溝通交流常態化。從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開展合作共建,深化轄區基層法院之間的交流合作。

五家法院共同簽署了《長三角區域金融司法合作協議》。協議簽署后,五家法院將通過建立金融司法協作、疑難案件共同研商、類案問題合作研究、金融審判經驗交流、金融法官培訓交流等機制,形成兼顧不同地區法院實際的金融審判合作共同體,推動提升金融審判工作水平,維護區域金融安全,促進金融市場健康運行,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