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如東縣法院在行政審判中,抓住四個重點,強化司法審查職責,連續20年結案率達100%,審結的案件無一件超審限,無一件發回重審,無一件改判,無一件違法違紀。

一是注重行政審判的規范和公開,在加強對行政案件審理的同時,強化對非訴執行案件的審查力度。在行政審判和行政審查過程中,嚴格依法審查,決不放過行政機關提供的瑕疵材料的蛛絲馬跡,對行政機關提供的資料不全的予以退回,限期補齊,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決不受理。通過完善人大、政協代表旁聽庭審制度,對重大的尤其是涉及基層群眾集體利益的案件,主動邀請人大、政協委員和政法委人員聽審。行政案件不涉及國家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一律允許公民旁聽和新聞記錄,并將裁判文書向社會公開。

二是強化合議庭職能和創新庭審功能。在行政案件的審理過程中,該庭認真貫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合議庭工作的若干規定》,充分發揮合議庭的職能,每年的合議庭定案率均達到98%以上。在強化合議庭職能的同時,該庭還積極探索行政訴訟普通程序簡化審道路,完善庭前準備程序,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要求,采取了“庭前證據交換”“庭前告知當事人爭議焦點”制度,強化對證據的固定和釋明,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三是嚴格裁判文書的撰寫和卷宗質量把關。裁判文書不僅是司法水平、司法能力的重要載體,而且是司法公平、司法正義的重要保障,是衡量案件質量好壞的一個重要標準。針對行政訴訟的特點以及行政判決書難寫的情況,該庭對裁判文書本著認證正確、說理透徹的原則,不斷提高文書質量,探討行政裁判文書的改革。嚴格每個審判人員法律文書的制作,將文書評比質量作為年終工作考核的標準。

四是提高審判效率,用活、用準、用足司法建議,推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多年來,該庭樹立審限意識,嚴格遵守審限制度,超審限案件一直保持零的記錄。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該庭及時發出司法建議,力促行政機關自糾、早防,從而不斷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對審理中發現行政機關存在的問題,該庭及時采用口頭或書面建議的形式予以指出,提出改進措施,用活司法建議,均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