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法律,每個公民都有許多話要說。在無數智者的名言里都秉承著這樣一種偏執的精神,法律必須被信仰。我相信,法律會給人們的生活帶來更多的美好和可能。我發現,法律也絕非一番坦途。在法律的視野里,常常充滿困惑。帶著這種困惑,我虔誠地前行。

在當今這個資訊日益發達的社會里,在構建和諧社會的今日中國,你無時無刻能感覺到法律存在的重量。依照我國現階段的國情,我國進入社會轉型期。在這一階段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社會,涌現出了的社會沖突和各類矛盾紛爭,需要法律的力量介入其中,發揮應有的作用。法律保障著每個公民存在的合法權益,止息紛爭,化為玉帛。然而,我國步入依法治國的時間并不長。很多公民知道要通過法律來維權,可了解法律并不透徹;法律本身由于經濟社會的飛速發展,正在不斷地修正和完善,以適應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

 比如,日常生活中,國徽、國旗、國歌作為我們國家主權的象征,為人們所熟悉。困惑是個人是否可以佩帶國徽;企業的辦公桌是否可以擺放國旗;國旗是要早上升旗、晚上降旗的,沒有做到怎么辦;在游行時燃燒國旗是否合法;隨意穿戴印有國徽和國旗圖案的衣物是否可以。

我明白,這些,那些,在人們的心中也許司空見慣了的。習以為常,我認為是對法律的忽視,以及是人們對如何認識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產生的盲點。比如,升降國旗,法律,并沒有充分說明沒有按照法律規定自覺履行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應該怎么辦。法律只是說有條件的,可沒有指明什么樣才算是有條件的。

今年是實施“五五”普法的關鍵之年。這些年,通過許多法律工作者的努力,在全國人民的心里,逐步樹立了敬畏法治的力量。

我認為,我們要有“拿來主義”,充分拿來西方國家們法學理論先進的部分。結合我國的國情,總結我國已有的良好的法律發展和實踐經驗。在樹立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今天,我們要不斷地完善已有的法律法規。同時,應社會實際發展的需要,制定更簡易實效的新法律法規。應展開多種形式的便民服務,不讓法律的消費成為昂貴的奢侈品,真正體現法律是為人民服務的題中之意。從而,促進和諧社會的建設和推進社會穩定的可持續發展。

我們要以點帶面,運用多種宣傳形式,引導不同民族之間、東西部之間、城鄉之間,進行交流。廣泛開展向無數的公民普及法律知識的活動,做好法制教育,增強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讓廣大公民在日常的生產生活中,充分懂得運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幫助廣大公民在開展各種活動前,能夠得到有益的法律咨詢和多種法律服務,了解法律對相關活動的規定,能夠約束自己的行為,避免不必要矛盾的發生,減少各類糾紛的產生,防止觸犯法律。

讓普法的甘露滋潤干涸的大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