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2007年2月1日上午,一案件當事人到丹陽人民法院民一庭送來一面“熱心調解構建新和諧、為人民服務盡心盡責”錦旗,感謝民一庭法官在承辦一起工傷賠償爭議糾紛一案中公正執法,熱情服務。
原告朱某系江蘇大亞集團有限公司職工,1994年3月原告到湖北省襄凡市出差時因公受傷,2005年7月1日,原告的傷經鎮江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5級傷殘。2006年5月16日,由于原告不滿丹陽市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于2006年10月23日訴訟到丹陽法院,要求法院秉公審理此案。由于案件跨度時間長,調查調解難度大,承辦人王一巾在受理此案后想當事人所想,急當事人所急,數次奔走于江蘇大亞集團與原告之間,并向各方當事人耐心宣傳解釋法律,促使雙方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當原告朱某拿到自己的工傷賠償款后感動的流下了熱淚,并專程到該院送來了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