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開“殺豬盤”再放“套路貸” 三主犯獲刑6至11年
作者: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 許修堯 艾家靜 發布時間:2020-08-17 瀏覽次數:784
把被害人叫“板子”,把聊天工具叫“豬槽”,把聊天劇本叫“飼料”,把戀愛叫“養豬”,把詐騙叫“殺豬”——“殺豬盤”,一種新型網絡詐騙方式,善于放長線,養得越久,殺得越狠。從一個最常見的戀愛“殺豬盤”入手,竟然深挖出一個虛增流水、高額利息、借新還舊、惡意壘高債務的“套路貸”團伙。近日,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對這起詐騙案依法宣判,因犯罪數額特別巨大,王某、陳某偉、陳某健等主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九年、六年,并處不同數額罰金;其余被告人均另案處理。
砍頭息、利滾利,“女友、兄弟”皆為目標
一次聚會上,90后女學生小晴結識男子徐某,在其猛烈追求下墜入愛河。不想徐某和王某、陳某偉本是一伙,先說自己做生意缺錢,讓小晴作擔保借款6萬元,又說需要高檔轎車裝點門面,小晴就此陷入借款泥沼。后來徐某還不上錢,他知道小晴名下有一套價值300余萬元的房子,便帶她把房子進行抵押。短短4個月,小晴從擔保人變成借貸人,每次徐某介紹她借款時,索要利息都遠遠高于正常,最終小晴以自己的名義欠下了200萬元外債,此時徐某卻杳無音信。
小晴的遭遇并非個例。警方很快根據線索鎖定了這個套路貸團伙。據被害人趙某陳述,他是陳某偉的同學,關系一直很鐵。2017年年底,“他讓我幫他還債,騙我抵押了名下汽車,之后又強迫我簽下5萬元的欠條。”經查,被告人王某、陳某偉經事先預謀,以幫忙借錢為由將趙某騙至他人處借款,后又以“借新還舊”為借口,通過制造資金走賬流水等虛假給付事實,將其債務層層壘高至40余萬元。
起底“捕獵”手段,謹防淪為“板子”
“套路貸”作為近年來出現的違法犯罪行為,是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實施的侵犯財產類犯罪活動的概稱,嚴重侵害人民群眾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社會危害性很大。據承辦人介紹,在實施“套路貸”前,像本案中的被告人都會進行一定的“捕獵”過程,對象通常為社會經驗不足,容易輕信他人、有車有房的本地人。
“在摸清‘板子’及其家中的資產情況后,接下來就以各種名義將受害人拉入借貸的圈套,通過套路一步一步騙取受害人的錢財。”承辦人指出,因為沒有資金來源,第一次借款后,受害人通常會被帶著不斷去借款來還之前的債務,債務由此壘高,通過“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陷入一環套一環的陷阱。在借貸過程中,他們還會先將借款上的金額打給受害人,然后以利息為由,將部分欠款收回,有時會被要求收取服務費、中介費,因此,受害人實際借款與借條上的金額相去甚遠。
法院認為,本案被告人王某、陳某偉、陳某健共同詐騙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三名被告人犯罪數額均屬特別巨大,在共同犯罪中均系主犯,于是最終判決如上。
【法官連線】
承辦法官提醒:不輕信所謂的無抵押貸款,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不隨意簽訂借款合同,簽合同前仔細閱讀容易引起糾紛的還款時間、支付方式、利息等條款;凡是空白合約、口頭打包票卻不肯寫進合同的,堅決不簽;要有證據意識,但凡錢款往來,務必留存證據;果斷報警,及時止損,如不幸陷入“套路貸”騙局,要及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避免引發其他更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