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師”,皮膚裝備免費送!“充值”,皮膚裝備免費送!“陪打”,皮膚裝備免費送!...

哪有這樣的好事,騙小孩兒呢?

不錯,這就是要騙小孩……

現如今,手機已成了人們最常用的工具之一,也是很多未成年人打發(fā)時間的載體,平時孩子拿著家長的手機玩游戲、看電影、上QQ和微信等,有些家長并不放在心上,覺得孩子不過是玩玩游戲,沒什么大不了。但殊不知,早已有不法分子將“黑手”伸向了這群未成年人。近日,沛縣法院審理一起利用網絡平臺詐騙未成年人的案件。

2020年2月,被告人劉某在某語音平臺上以某公司工作室的名義發(fā)布免費贈送游戲皮膚、裝備的消息。初一學生小郭看到消息后信以為真,添加了劉某的語音賬號。隨后幾日,劉某多次邀請小郭聊天,稱自己是快手主播,因為賬號升級需要,可在某熱門游戲中收他為徒弟,并可以免費贈送游戲裝備。放假在家,沉迷游戲但又苦于技術不行的小郭頓時喜出望外,就連劉某以綁定銀行卡購買裝備為由要求小郭提供其母親的微信賬號以及支付密碼時,小郭也是毫無遲疑。在劉某的要求下,小郭一步步將母親的微信登錄密碼,異地登錄驗證碼告訴了劉某,隨后,劉某登錄郭某母親微信并修改支付密碼。接著在劉某的指導下,小郭登錄母親的微信,將母親微信錢包里9000元錢分十次轉給微信列表中昵稱為“客服009”的人。此時,劉某表示,購買禮包還差5000元,并且讓小郭不要擔心,禮包一到賬,就把錢再轉過來。急于想要“拜師”獲得裝備的小郭,沒有多想就從母親銀行卡中提現5000元,并分5次轉給了“客服009”。轉賬結束后,還在激動等待豪華禮包降臨的小郭,卻發(fā)現自己已被劉某踢出了語音房間,“客服009”也再不見蹤影。在隨后一個月的時間,劉某又用同樣的手段騙取了未成年人周某人民幣34200元、魏某人民幣3430元。案發(fā)后,劉某于2020年7月被抓獲。

沛縣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絡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劉某犯詐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予以支持。被告人劉某犯詐騙罪,依法應當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鑒于被告人劉某系坦白,且認罪認罰,案發(fā)后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具有從輕處罰情節(jié),故最終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暑假來臨,許多中小學生在假期中會經常接觸到手機,各位家長必須做好安全教育,讓孩子們提升網絡安全意識,警惕壞人壞事,提醒孩子不可輕信陌生人,一旦覺得網上的內容有問題或感到迷惑,要及時向成年人求助。家長也務必要管好自己的賬戶、密碼,避免涉世未深的孩子受到欺騙,不要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而那些設計話術、套路,專門坑害孩子的人,等待你們的,只有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