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生站長貪污濫用職權被數罪并罰
作者:邵海林 史煒 發布時間:2007-01-25 瀏覽次數:2206
本網徐州訊:近日,豐縣法院一審以張儉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以濫用職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年。
經審理查明,張儉在擔任豐縣趙莊鎮計劃生育服務站副站長主持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采取虛列開支,將計劃外生育費計人民幣37141.97元占為己有。為此,法院判處張儉有期徒刑2年,
在犯貪污罪判決宣告以后,檢察院又另發現張儉犯有濫用職權罪,其在明知該鎮計劃生育服務站預收社會撫養費將導致計劃外生育現象發生的情況下,仍積極給該鎮計劃生育服務站計生專干下達征收社會撫養費任務,致使七十余名婦女違規生育,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儉在犯貪污罪判決宣告以后,又發現其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應當對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故實行數罪并罰。